4月24日至27日,刘教授应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邀请,赴台北参加了由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举办的“两岸公司法制交流讲学活动”暨“两岸公司法制比较”工作坊。
教授首先对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四位研究生合作撰写的《公司社会责任》研究报告发表了点评意见。认为,两岸同根同源,共同根植于中华文化的沃土。他认为,两岸的公司法学者在研究公司社会责任时不仅要大胆借鉴西方国家的立法例、判例与学说,也要大力弘扬传统的中华文化,切实把具有普世性的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与具有巨大魅力的传统儒家文化尤其是伦理文化有机融合起来。他建议两岸的立法者认真整合现有的立法资源,实现公司法与其他相邻法律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共同推动公司社会责任事业的健康发展。他还主张建立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确认制度,强化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诚信义务和民事赔偿责任,以提高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原院长方嘉麟教授也陪同参加了研究报告点评活动。
评议中心。林国全教授详细介绍了台湾地区于2011年6月29日出台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制度设计、财团法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尤其是化解金融消费争议方面的法律职责与纠纷处理流程。根据该法,当接受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服务业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金融消費者与金融服务业者之间发生民事争议时,可向金融服务机构申诉,仍然不能得到滿意回应时,可向金融消费评议中心申请评议。
刘俊海教授高度评价了金融消费评议中心在提振金融消费信心、规范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推动金融机构可持续健康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并介绍了大陆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立法体系、行政监管和消费者协会维权机制,并主张进一步加强两岸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的比较研究。座谈时,金融消费评议中心总经理何聪贤、金融消费评议中心管理处处长林少斌博士、金融消费评议中心教育宣传企划处副处长官承儒等在座。王文杰
27日上午,刘俊海教授在政治大学法学院发表了《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构建多赢共享的市场生态环境》的专题演讲。他认为,公司社会责任不仅是公司的生存观和义利观,也是一系列的内生与外生法律规则,更是公司的自觉实践。他认为,不仅强化公司社会责任不仅造福股东之外的利益相关者,也造福股东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他还就建立利益相关
者友好型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社会责任政策的可操作性与可诉性、发挥政府采购市场对公司社会责任事业的引导功能、鼓励社会责任投资与社会责任消费发表了学术见解。演讲结束后,刘俊海教授耐心回答了听众提问。
政治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文杰教授主持了专题演讲会,并在演讲结束后向刘俊海教授颁发了《感谢状》。台湾台北大学法学院陈彦良教授担任与谈人(点评人),对刘俊海教授的演讲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海峡两岸公司法学者需要进一步携手合作研究的若干制度设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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