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12.26
∙【字 号】豫政[2007]88号
∙【施行日期】2007.1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豫政〔2007〕88号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2006年,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水利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水利改革为动力,以“红旗渠精神杯”竞赛为载体,以防洪工程建设、河道整治、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打井配套、灌区节水改造、山区水土保持等为重点,坚持兴利除害、开源节流两手抓,扎实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使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特别是通过开展“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更加激发了广大干部众的积极性,优化了水利投入机制,加快了水利建设步伐,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推动“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省政府决定:
一、授予南阳市等10个省辖市、中牟县等35个县(市、区)为2006年度“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获奖杯先进单位。
二、授予新安县等6个县(市、区)为2006年度“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获奖牌先进单位。
三、授予带领众获得5次“红旗渠精神杯”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领导干部崔绍营等6位同志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四、给予带领众获得4次“红旗渠精神杯”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领导干部吴忠华等14位同志记一等功1次。
五、给予带领众获得3次“红旗渠精神杯”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领导干部黄卿等23位同志记二等功1次。
六、给予带领众获得2次“红旗渠精神杯”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领导干部史全新等13位同志记三等功1次。
七、给予带领众获得1次“红旗渠精神杯”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领导干部赵武安等44位同志嘉奖。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全省广大干部众要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模范事迹,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水利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更加深入地开展“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坚持不懈地治山治水,兴利除害,夯实农业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河南、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2006年度“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名单获奖杯先进单位
省辖市:南阳市、信阳市、濮阳市、郑州市、商丘市、安阳市、驻马店市、新乡市、开封市、济源市
县(市、区):中牟县、兰考县、栾川县、舞钢市、安阳县、浚县、沁阳市、濮阳县、许昌县、漯河市郾城区、陕县、西峡县、虞城县、西华县、新蔡县、信阳市平桥区、新郑市、尉氏县、洛宁县、郏县、林州市、卫辉市、修武县、范县、长葛市、渑池县、淅川县、商丘市睢阳区、鹿邑县、泌阳县、固始县、宁陵县、项城市、上蔡县、光山县
获奖牌先进单位
县(市):新安县、滑县、新乡县、襄城县、永城市、临颍县
附件2
2006年度“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获得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县级领导干部名单
中牟县 县委书记 崔绍营
安阳县 县 长 张保香
浚 县 县委书记 聂 玺
渑池县 县委书记 仝孟蛟
副县长 赵建洲
西峡县 县委书记 杨炳旭
附件3
2006年度“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记一等功1次的县级领导干部名单
新郑市 市 长 吴忠华
郏 县 县委书记 王天顺
王文杰 县 长 郑 理
林州市 市委书记 王春安
浚 县 原县长(现任封丘县县长) 薛国文
沁阳市 市 长 陈敬如
范 县 县委办公室主任 张耀华
陕 县 原县长(现任济源市委组织部长) 宋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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