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状(发言稿)
恭敬的李院长、院党组:
投诉的目的
一、反映实际情况。 请李院长秉公查处。
二、为了第二次发回重审能相对公正。 使此案早日案结息 诉。
事实和理由
和睦相处的意思是什么啊一、审结严重超过法定时限。 也可以说是恶意久拖不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决。
理由一,一审历时 6 个月零 27 天 1。
电信查话费理由二,扣除原告伤残鉴定时间,重审历时约两年零三个月 2。
原告从提起诉讼至今已四年有余。王霞等有关法官的借口是, 因为伤残鉴定耽误了判决时间。对此,我有异议。很有必要向李 院长澄清事实。沈阳医大于 6 月 19 日就出具了《鉴定书》 3。《鉴 定书》应由办韦神结婚案法官亲自领取或者办理邮递。也就是说,鉴定方就对 办案法官。以医大未通知为借口彻底是托辞。
二、一审两次判决均严重不公。 错判、漏判众多。彻底是由 于人为因素造成的。
理由一,一审判决后,我问王悦珠“王法官你太黑了,被告 给你什么好处你只判了四千多块钱,我要告你。”王悦珠答“我 要得到被告一分钱掰我手指盖。判决结论是白院长钦定的,与我 的提议差距非常大。审委会有记录可查。你可以告。”随后,我 到铁东纪委投诉王悦珠。纪委同志给我的口头答复证实了王悦珠 的说法。纪委同志跟我说“你投诉的是王悦珠,经调查,未查出 其违纪情况。判决结论是由主管副院长定的。王悦珠的提议远高 于判决结论。”而当时的主管副院长就是。
理由二,与被告的关系非同普通。我亲眼所见,同是当事人, 先后脚,其态度截然不同。 6 月,我因递交上诉状不到王悦珠 和庭长,才的。我说明来意后,他对我十分冷淡,一句话“你 明天再来吧”,就把我给打发了。我刚要走,被告和其大舅哥就 进来了,是急忙起身迎上前去,满脸堆笑,又让座、又倒水,像 迎接首长一样。之后,在奥运会之前,我曾经两次到法院门卫电话 约见,均遭到拒绝。其答复是“没时间,我不是你想见就能见 的。”这口气根本不是区一级法院的副院长 !
李院长:我发誓,我说的是实情。如有半句假话,我不得好 死!说实话,如果当时我不是被监控对象,和公安局铁东分局有关 领导做我工作,奥运会之前,我肯定到北京投诉。
理由三,两次发回重审 4,可以说是有力的证明吧。
下面我举几个比较典型的、明显的、判决不公的实例。 在举例前,有必要将本案的基本案情,作简要的介绍:
本案是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赔偿案。公安机关认定原告无责。 医院诊断:原告右胫骨骨折、
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原告先后 住院 50 天,医治创伤和骨折并发症肺内感染。伤残鉴定十级。
例一,医疗费问题。
众所周知“伤筋动骨一百天”这一极其普通的医疗和生活常 识。原告据肇事伤害后第 22 天再次住院,直接肇事伤害骨折 的医疗费,均被一审两次判决恶意否定了。面对如此清晰的法律 关系,原告无法接受。我认为此项判决有悖于法官的良知。
例二,护理费问题。
一审只判决了 17 天的护理费。 重审还认为过高,改判为 12 天。 我认为此项判决是有关法官昧着良心作出的。
第一,原告先后住院 50 天,长期医嘱均为ⅱ级护理。所谓ⅱ 级护理是每天 24 小时均需要护理;
第二,原告受伤后,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澡、自己挪移等 行为都不能自己完成,彻底属于“绝大部份护理依赖”;
第三,原告是胫骨骨折、半月板和韧带损伤,又患有骨折并 发症,且致残的老人, 12 天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吗?
第四,众所周知“伤筋动骨一百天”。
例三,住院伙食津贴费和营养费问题。
原告先后住院 50 天,有明确医嘱:加强营养。一审两次只判 决了 12 天的伙食津贴费,营养费一分未判是明显的错判、漏判 !
例四,误工费问题。
一审两次判决均不依据 《劳动合同书》 的数据 (1XXX 元/月) , 仅以工资单的数据(XXX 元/月)为准。 认为“双方的约定与实际 履行不一致,即视为一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我认为,彻底是 采信证据不公正。
第一,依据证据规则 5,《劳动合同书》的证明力大于工资单;
第二,《劳动合同书》有劳动局的签证;
第三,解读工资单只是原告签收金额的凭证。假设:一员工 与老板签订合同的工资为 1XXX 元/月,老板因资金紧张暂时发 XXX 元/月,双方的约定与实际履行暂不一致,能视为一方对合同内容 的变更吗?
刘庭羽演过的电视剧李院长:证据规则是法官采信证据必须执行的法律规定。有 关法官自认为已经采信了证据也就无责了。对此,作为原告的代 理人,我不能认同。采信证据不公正也是判决不公。这里我还要 说明的是,两次判决均恶意否定了原告已经举证的 24 天医嘱歇息 诊断。
例五,残疾赔偿金问题。
重审判决以“事故发生于,相关的数据标准,应以原一审法 庭辩论终结时,有关数据标准为依据。”部份否定了原告的主张, 彻底是恶意混淆法律概念。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是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 的数额确定 6。而残疾赔偿金,
是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自定残之 日起计算 7。上述两条法律规定极其清晰。原告按定残之日
起计算,即于法有据,也准确无误。身为专业执法的有 关法官,不应当犯如此低级的错误。我认为是恶意的。
李院长:有关不公的判决还有几处,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三、庭审程序即不合法,也不公正。
理由一,法庭上,王霞作为审判长开庭重审时,多次强行阻 止我依法进行正常的法庭辩论。甚至,根本就不让我作法庭最后 的陈述。
理由二,法庭上,作为审判长再一次开庭重审时,程序更简 单,就是老师提问式,根本不走程序,草草收场。我问:不走程2019年高考语文试卷全国一卷 序了吗?她说我的辩论词太长,让被告看看就行了。事后,我掐 表计算我读辩论词的时间不超过一刻钟。为此,我多方查资料 和向业内人士请教,均未到相关法律规定,因辩论词长就可以 省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庭审中,让我们关机,她却接了一次 手机,庭审中断片刻。
四、恶意迟延时间送达判决书。
一审重审于 8 月 26 日就出具了判决书,拖了近一个月的时间, 于 9 月 23 日才送达给我。 其险恶的目的,就是想借“十一”国庆 节长假,使原告错失上诉的机会。据业内人士介绍,这是法官算 计当事人玩的一种把戏。幸亏假期我查阅了 《民事诉讼法》 ,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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