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进项税额怎么填报
案例分析:某纳税人2019年4月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1张,注明的票价27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请问该纳税人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按照政策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根据取得的凭证类型,分别计算进项税额.其中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因此,该纳税人在办理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纳税申报时,应当将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232.84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税额"列,第8b栏"其他""份数"列填写1份,"金额"列填写2587.16元.同时,还需将上述内容填入本表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1.自2019年4月1日起(即相关抵扣凭证日期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纳税人提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相应地,购买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