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业务通告
收件方:各商务处、包机人、代理人发件方:北京首都航空市场营销部
签发人:邓志成经办人:陈作计:************页数:26
抄送:幸运国旅各相关分社、呼叫中心、运行控制部、结算中心
关于下发《首都航空票务规定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第二版)》的通知
各商务处、包机人、代理人:
为方便一线员工操作及记忆,响应集团内航空企业统一E 舱(含四折)以上散客舱位及舱位规则的号召,经研究决定,首都航空重新修订4折以上明折明扣散客舱位退票、变更费率收取标准,请各销售单位遵照执行。
注意事项:
一、本通知自2011年3月28日(出票日期)起生效。出票日期在2011年3月28日前的票务操作规定仍按北
京首都航空票务规定(第一版)执行,出票日期在 2011年3月28日(含)后的票务操作规定按本文件执行。届时原北京首都航空票务规定(第一版)同时废止。
二、出票日期在3月28日前的客票,若3月28日后办理升舱后再退票的,需先退回升舱差额,客票按本文件舱位管理规定处理。
请各销售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全体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在过渡期间,务必做好旅客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⒈北京首都航空国内航班多等级舱位设臵表
⒉北京首都航空国内航班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及使
用规则
北京首都航空市场营销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首都航空国内航班多等级舱位设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