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22年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会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水利部
2022年几月几号召开【公布日期】2022.02.22
【文 号】办节约函〔2022〕161号
【施行日期】2022.02.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
正文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22年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会议的通知
办节约函〔2022〕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驻部纪检监察组,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南水北调集团公司,中国水利学会,农业节水协会:
  经研究,定于2022年2月25日以视频方式召开2022年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认真落实水利部党组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部署要求,总结交流2021年以来节约用水工作,分析当前节约用水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2022年节约用水工作重点任务。
  二、会议时间
  时间:2月25日(周五)上午9:00召开,会期半天。
  地点:主会场设在水利部机关南楼多功能厅。分会场设在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南科院、小浪底管理中心。
  三、参会人员
  1.主会场:部领导,驻部纪检监察组,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南水北调集团公司,中国水利学会、农业节水协会等单位负责同志,全国节水办全体公务员、节水中心处级以上干部。
  2.分会场: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负责同志,节水工作部门同志;南科院、小浪底管理中心负责同志及相关业务部门同志。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于2月23日(周三)上午10:00前将会议报名回执反馈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
  2.请各分会场于2月24日(周四)上午10:00,对接部信息中心联系视频连线(范宇楠63202472、138****1518),做好视频会议调试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3.根据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参会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联系人:王若男、谭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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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