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变更(注销)申请书
说明:
一.名录变更
1.对于变更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和经营范围的,企业需提交:
(1)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变更(注销)申请书》;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书》、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2.对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企业需提交:
(1)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变更(注销)申请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书》、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
3.对于变更的,需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变更(注销)申请书》。
二.名录注销
对于企业主动申请注销名录的,需根据注销原因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变更(注销)申请书》和下列任意一种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企业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的证明材料、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明材料、被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