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法人变更证明书
篇一:法人变更证明
证 明
XXX公司原法人代表XXX变更为XXX。
特此证明。
XXX公司X年X月
篇二:公司法人代表变更证明
证 明
苏州市通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王星变更为王东明,特此证明。
苏州市通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 三月
篇三:企业法人变更证明
企业法人变更证明企业法人变更证明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变更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出资人(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变更登记的文件(原件1份)
5、新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6、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
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变更营业期限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新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5、出资人(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变更登记的文件(原件1份)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变更注册资金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出资人(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变更登记的文件(原件1份)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1份)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律、行政
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金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变更出资人(主管部门)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新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5、出资人(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变更登记的文件(原件1份)
6、出资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有产权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出资转让协议还应经认定的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产权出资转让的,出资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
证或见证)
7、新出资人(主管部门)资格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出资人(主管部门)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出资人(主管部门)改变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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