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与b股的区别投资主体来分,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分为国有股、法⼈股和社会公众股。
  国有股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由于我国⼤部分股份制企业都是由原国有⼤中型企业改制⽽来的,因此,国有股在公司股权中占有较⼤的⽐重。通过改制,多种经济成份可以并存于同⼀企业,国家则通过控股⽅式,⽤较少的资⾦控制更多的资源,巩固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法⼈股指企业法⼈或具有法⼈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前,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法⼈股平均占20%左右。根据法⼈股认购的对象,可将法⼈股进⼀步分为境内发起法⼈股、外资法⼈股和募集法⼈股三个部分。
  社会公众股是指我国境内个⼈和机构,以其合法财产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我国投资者通过3000多万股东帐户在股票市场买卖的股票都是社会公众股。我国公司法规定,单个⾃然⼈持股数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的5%.
  我国国有股和法⼈股⽬前还不能上市交易。国家股东和法⼈股东要转让股权,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与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签订转让协议,⼀次性完成⼤宗股权的转移。由于国家股和法⼈股占总股本的⽐重平均超过70%,在⼤多数情况下,要取得⼀家上市公司的控股权,收购⽅需要从原国家股东和法⼈股东⼿中协议受让⼤宗股权。近年来,随着兼并收购、买壳、借壳等资产重组活动的展
开,国有股和法⼈股的转让也逐渐增多。例如,1995年中国第⼀汽车集团公司协议受让“沈阳⾦杯”5亿股国家股,使其控股⽐例达到51%,沈阳⾦杯由此改名为⼀汽⾦杯,纳⼊⼀汽集团旗下。
  除少量公司职⼯股、内部职⼯股及转配股上市流通受⼀定限制外,绝⼤部分的社会公众股都可以上市流通交易。截⾄1997年底,在上海、深圳两地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 A股、B股股票共821只,上市总股本为1771.22亿股,其中可以流通的社会公众股为567.64亿股,占总股本⽐例的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