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短信平台系统管理员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学院信息管理工作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学院的规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敏感信息。
第三条.短信平台系统管理员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平台数据中的个人敏感信息;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敏感信息。
第四条.短信平台系统管理员应当密码应符合复杂度、长度,更换周期要求,密码应满足具有字符、数字、符号的组合,不低于8位,30天更换,确保其短信平台的登录安全,保障短信平台个人敏感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
第五条.短信平台系统管理员发现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学院规定及时告知相关系统人员并向有学院主管部门报告。个人敏感信息
第六条.各学院有网络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短信平台系统管理员必须服从学院的监管,对在短信平台管理者进行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学院敏感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责任部门、责任人、信息中心各执一份,经签字确认后生效。责任人若违反本协议愿意承担郑州轻工业学院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责任部门:责任人:
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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