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个人敏感信息保护制度
为保护我校师生个人敏感信息安全,维护个人信息所有者权利,明确学校与教师、师生间的责任与义务;确保我校师生的敏感信息和个人隐私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所有师生个人敏感信息、个人私密信息均应受到保护。
2.学校在录入教师个人信息、采集学生信息时,一定要采取措施,确保个人私密信息、个人敏感信息不泄露。
3.学校网络管理员在网络管理中涉及师生个人敏感信息、个人私密信息内容的,使用完后及时删除。
4.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员要确保学校网络安全运行,保证全校师生个人敏感信息、个人私密信息的安全。
5.班主任在学生管理中对涉及学生的敏感信息、私密信息的内容,使用完后应及时处理。
6.班主任在家校与家长交流过程中对涉及到学生的敏感信息、私密信息的内容,使用完后应及时删除。
7.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对涉及到学生敏感信息、私密信息的内容,使用完后应及时处理。
8.学校领导、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在QQ、、钉钉里发布的涉及师生个人敏感信息、个人私密信息内容的,使用完后应及时删除。
9.严格执行《学校监控室使用和安全制度》,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确
保全校师生个人敏感信息、个人隐私的安全。
10.师生员工需要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的,必须经校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查看完监控后,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保护师生个人敏感信息、个人隐私的安全。
11.全体师生在计算机网络上注册内容时不要填写个人私密信息。保护好个人敏感信息。
12.全体师生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要定期安装或者更新病毒防护软件。
13.全体师生不要在公众场所连接未知的WiFi。忽视不法分子利用公共场所设置的钓鱼WiFi,窃取你输入账号密码等信息,从而使个人信息泄露。
14.全体师生应提高警惕,谨防手机短信及电话。面对手机短信里的手机账户异常、银行账户异常、银行系统升级等信息,一定要先验证真伪,千万不要点击进入。
15. 全体师生应向家人及社会宣传,妥善处理好涉及到个人信息的单据,保护还个人的信息。
宁陕县蒲河九年制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2021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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