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CNCEC J0805-2004)
l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空调工程中送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除尘系统、空调风系统、净化空调系统、制冷设备系统、空调水系统,压力不高于 2.5MPa,工作温度在⑵0~150℃的整体式、组装式及单元式制冷设备(包括热泵)、制冷附属设备、其他配套设备和管路系统安装工程的施工。
2 施工准备
2.1 原材料、半成品的要求
2.1.1 制冷设备、附属设备、管道、管件及阀门的型号、规格、性能及技术参数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设备机组的外表应良好,随机文件和配件应齐全;设备的地脚螺栓孔与基础的位置相符,管口方位与施工图相符。
2.1.2 所采用的管子、管件、阀门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要求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重皮等缺陷;锈蝕或凹陷不超过壁厚负偏差;螺纹密封面精度及光洁度应达到设计要求;铜管内外壁应光洁、不得有针孔、裂纹、起皮、分层、夹渣或气泡等缺陷;管端部应平整无毛刺。
2.1.3 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规定,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明或质量鉴定文件。
2.1.4 设备的地脚螺栓以及平、斜垫铁材质、规格和加工精度应满足设备安装要求。
2.1.5 设备安装所采用的减振器或减振垫的规格、材质和单位面积的承载率应符合设计和设备安装要求。
2.2 主要工机具
2.2.1 施工机具:卷扬机、倒链、空气压缩机、真空泵、砂轮切割机、坡口机、套丝机、台钻、压力工作台、电锤、铜管扳边器、角向磨光机、手锯、管钳、套筒扳手、活扳手、手锤、电气焊设备等。
2.2.2 测量工具:钢卷尺、钢直尺、角尺、百分表、水平仪、塞尺、线坠、水准仪、经纬仪、半导体测温计、压力表、U形压力计、磅秤等。
2.3 作业条件
2.3.1 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己进行,报建手续己完备;
2.3.2 建筑结构工程施工完毕,设备基础及预埋件的强度达到安装条件,室内装修基本完成;
2.3.3 管道穿过结构的孔洞已配合预留,尺寸正确,预埋件设置恰当,符合制冷管道施工要求;
2.3.4 设备和主、辅材料已运抵现场,检测用的场地、水源、电源、安装所需机具已准备齐全;
2.3.5 施工方案已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批,技术(含质量、安全)交底已进行,并形成交底记录。
2.4 作业人员
2.4.1 专业技术人员应熟悉施工图纸和设备随机附带的配管系统图,熟悉制冷工艺及施工程序;
2.4.2 管工、钳工、电工、仪表工、起重工应持证上岗;
2.4.3 焊工、探伤工所从事的项目应与其资格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
2.4.4 登高作业人员要经体检合格。
3 施工工艺
3.1 工艺流程
3.1.1 设备安装:
3.1.2 一般系统:
3.1.3 水蓄冷系统:
3.2 操作工艺
3.2.1 制冷机组的安装
3.2.1.1 活塞式制冷机组:
(1)基础检查验收:
会同土建、监理和建设单位共同对基础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办理中间交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外形尺寸、平面的水平度、中心线、标高、地脚螺栓孔的深度和间距、预埋件等。
(2)就位正和初平:
根据施工图纸按照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弹出设备基础的纵横向中心线,将设备吊至设备基础上进行就位,将设备的水平度调整到接近要求的程度;利用平垫铁或斜垫铁对设备进行初平,垫铁的放置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备安装要求。
(3)精平和基础抹面:
设备初平合格后,应对地脚螺栓孔进行二次灌浆,所用的细石混凝土或水泥砂浆的强度等级,应比基础强度等级高1~2级。灌浆前应清理孔内的污物、泥土等杂物.每个孔洞灌浆必须一次完成,分层捣实,并保持螺栓处于垂直状态。待其强度达到7O%以上时,方能拧紧地脚螺栓。利用水平仪在气缸加工面、
底座或与底座平行的加工面上测量,对设备进行精平,使机身纵、横向水平度的允许偏差为1/1000,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设备精平后应及时点焊垫铁,设备底座与基础表面间的空隙应用混凝土填满,并将垫铁埋在混凝土内,灌浆层上表面应略有坡度,以防油、水流入设备底座,抹面砂浆应密实、表面光滑美观。
(4)拆卸和清洗:
①用油封的制冷压缩机,如在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且外观良好、无损坏和锈蚀时,仅拆洗缸盖、活塞、气缸内壁、吸排气阀及曲轴箱等,并检查所有紧固件、油路是否通畅,更换曲轴箱内的润滑油。用充有保护性气体或制冷工质的机组,如在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充气压力无变化,且外观完好,可不作压缩机的内部清洗。
② 设备拆卸清洗的场地应清洁,并备有防火设施。设备拆卸时,应按照顺序进行,在每个零件上做好记号,防止组装时颠倒。
③ 采用汽油进行清洗时,清洗后必须涂上一层机抽,防止锈蚀。
3.2.1.2 螺杆式制冷机组:
(1)螺杆式制冷机组的基础检查、就位正初平的方法同活塞式制冷机组,机组安装的纵向和横向水
平偏差均不应大于1/1000,并应在底座或底座平行的加工面上测量。
(2)脱开电动机与压缩机间的联轴器,点动电动机,检查电动机的转向是否符合压缩机要求。
(3)设备地脚螺栓孔的灌浆强度达到要求后,对设备进行精平,利用百分表在联轴器的端面和圆周上进行测量、正,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3.2.1.3 离心式制冷机组;
(1)离心式制冷机组的安装方法与活塞式制冷机组基本相同,机组安装的纵向和横向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1/1000,并应在底座或底座平行的加工面上测量。
(2)机组吊装时,钢丝绳要设在蒸发器和冷凝器的筒体外侧,不要使钢丝绳在仪表盘、管路上受力,钢丝绳与设备的接触点应垫木板。
(3)机组在连接压缩机进气管前,应从吸气口观察导向叶片和执行机构、叶片开度与指示位置,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调整一致并定位,最后连接电动执行机构。
(4)安装时设备基础底板应平整,底座安装应设置隔振器,隔振器的压缩量应一致。
3.2.1.4 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组:
(1)安装前,设备的内压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出厂压力。
(2)机组在房间内布置时,应在机组周围留出可进行保养作业的空间。多台机组布置时,两机组间的距离应保持在l.5~2m。
(3)溴化锂制冷机组的就位后的初平及精平方法与活塞式制冷机组基本相同。
(4)机组安装的纵向和横向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1/1000,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基准面上测量。水平偏差的测量可采用U形管法或其他方法。
(5)燃油或燃气直燃型溴化锂制冷机组及附属设备的安装还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的相关要求。
3.2.1.5 模块式冷水机组:
(1)设备基础平面的水平度、外形尺寸应满足设备安装技术文件的要求。设备安装时,在基础上垫以橡胶减振块,并对设备进行平正,使纵横向水平度偏差不超过1/1000。
(2)多台模块式冷水机组并联组合时,应在基础上增加型钢底座,井将机组牢固地固定在底座上。连接后的模块机组外壳应保持完好无损,表面平整,并连接成统一整体。
(3)模块式冷水机组的进、出水管连接位置应正确,严密不漏。
(4)风冷模块式冷水机组的周围,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要求留有一定的通风空间。
3.2.1.6 大、中型热泵机组:
(1)空气热源热泵机组周围应根据设备留出一定的通风空间。
(2) 机组应设置隔振垫,井有定位措施,防止设备运行发生位移,损害设备接口及连接的管道。
(3)机组供、回水管侧应留有1~1.5m的检修距离。
3.2.2 附属设备
3.2.2.1 制冷系统的附属设备如冷凝器,贮液器、油分离器、中间冷却器、集油器、空气分离器、蒸发器和制冷剂泵等就位前,应检查管口的方向与位置、地脚螺栓孔与基础的位置,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3.2.2.2 附属设备的安装除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附属设备的安装,应进行气密性试验及单体吹扫;气密性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2)卧式设备的安装水平偏差和立式设备的铅垂度偏差均不宜大于1/1000;
(3)当安装带有集油器的设备时,集油器的一端应稍低;
(4)洗涤式油分离器的进液口的标高宜比冷凝器的出液口标高低;
(5)当安装低温设备时,设备的支撑和与其他设备接触处应增设垫木,垫木应预先进行防腐处理,垫木的厚度不应小于绝热层的厚度;
(6)与设备连接的管道,其进、出口方向及位置应符合工艺流程和设计的要求。
3.2.2.3 制冷剂泵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泵的轴线标高应低于循环贮液桶的最低液面标高,其间距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2)泵的进、出口连接管管径不得小于泵的进、出口直径,两台及两台以上泵的进液管应单独敷设,不得并联安装;
(3)泵不得空运转或在有气蚀的情况下运转。
3.2.3 管道安装
3.2.3.1 制冷系统管道安装:
(1)管道预制:
① 制冷系统的阀门,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对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查,并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清洗和强度、严密性试验。
② 制冷剂和润滑油系统的管子、管件应将内外壁铁锈及污物清除干净,除锈后的管子应将管口封团,并保持内外壁干燥。
③ 从液体管引出支管.应从干管底部或侧面接出,从气体管引出支管,应从干管上部或侧面接出。
④ 管道成三通连接时,应将支管按制冷剂流向弯成弧形再进行焊接,当立管与干管直径相同且管道内径小于50mm时,需在干管的连接部位换上大一号管径的管段,再按以上规定进行焊接。
⑤ 紫铜管连接宜采用承插焊接,或套管式焊接,承口的扩口深度不应小于直径,扩口方向应迎介质流向。
⑥ 紫铜管切口表面应平齐,不得有毛刺、凹凸等缺陷。
⑦ 乙二醇系统管道连接时严禁焊接,应采用丝接或卡箍连接。
(2)阀门安装:
房间空调器安装规范① 阀门安装的位置、方向、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反装。
② 安装带手柄的手动截止阀,手柄不得向下,电磁阀、调节阀、热力膨胀阀、升降式止回阀等,
阀头均应向上竖直安装。
③ 热力膨胀阀的感温包,应装于蒸发器末端的回气管上,应接触良好,绑扎紧密,并用隔热材料密封包扎,其厚度与管道保温层相同。
④ 安全阀安装前,应检查铅封情况、出厂合格证书和定压测试报告,不得随意拆启。
(3)仪表安装:
① 所有测量仪表按设计要求均采用专用产品,并应有合格证书和有效的检测报告。
② 所有仪表应安装在光线良好、便于观察、不妨碍操作和检修的地方。
③ 压力继电器和温度继电器应装在不受振动的地方。
(4)系统吹扫、气密性试验及抽真空:
① 系统吹扫:采用洁净干燥的空气对整个系统进行吹扫,将残存在系统内部的铁屑、焊渣、泥砂等杂物吹净;在系统的最低点设排污口,用压力为0.5~0.6MPa的干燥空气进行吹扫;如系统较长,可采用几个排污口分段进行;用白靶板检验,5min内靶板上无铁锈、尘土、水份、及其他杂物为合格。
② 系统气密性试验:制冷剂为氨的系统,采用压缩空气进行试验;制冷剂为氟利昂的系统,采用瓶装压缩氮气进行试验;对于较大的制冷系统也可采用压缩空气,但须经干燥处理后再充入系统。以发泡剂(如肥皂水等)检验,对系统所有焊口、阀门、法兰等连接部位进行重点检漏。在试验压力下,以发泡剂检验不泄漏、不出现压力降为合格。系统气密性试验压力见表3.2.3
表3.2.3 系统气密性试验压力(MPa)
活塞式制冷机离心式制冷机 系统压力
R717 R502 R22 R12 134a R11 R123 低压系统 1.8 1.8 1.2 0.3
高压系统 2.0 2.5 1.6 0.3
③ 系统抽真空试验:气密性试验后,采用真空泵将系统抽至剩余压力小于5.3kPa(40mm汞柱),保持24h,氨系统压力不发生变化为合格,氟利昂系统压力回升不应大于0.53kPa(4mm汞柱)。
(5)系统充制冷剂:
① 制冷系统充灌制冷剂时,应将装有质量合格的制冷剂的钢瓶在磅秤上进行称量并做好记录;用连接管与机组注液阀接通,利用系统内真空度将制冷剂注入系统。
② 当系统内的压力至0.196~0.294MPa时,应对系统再次进行检验。如有泄漏应予以修复,无泄漏再继续充灌制冷剂。
③ 当系统压力接近钢瓶压力时,即可启动压缩机,以加快充装速度,直至符合有关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制冷剂重量。
3.2.3.2 燃油系统管路安装:
(1)机房内油箱的容量不得大于1m3,油位应高于燃烧器0.10~0.15m,油箱顶部应安装呼吸阀,油箱还应设置油位指示器。
(2)为防止油中的杂质进入燃烧器、油泵及电磁阀等部件,应在管路系统中安装过滤器,一般可设在油箱的出口处和燃烧器的入口处。油箱的出口处可采用60目的过滤器,而燃烧器的入口处则应采用140目较细的过滤器。
(3)燃油管路应采用氩弧焊或氩电联焊焊接,焊接前应清除管内的铁锈和污物,焊接后应进行吹扫。
(4)燃油管道的最低点应设置排污阀,最高点应设置排气阀。
(5)装有喷油泵回油管路时,回油管路系统中不应装有旋塞、阀门等部件,保证管路畅通无阻。
(6)在无日用油箱的供油系统中,应在储油罐与燃烧器之间安装空气分离器,井应靠近机组。
(7)管道无损检测抽检比例和合格等级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8)当管道系统采用水冲洗时,合格后应及时用干燥的压缩空气将管路中的水分吹干。
3.2.3.3 燃气系统管路安装:
(1)燃气系统管路应采用无缝钢管明装敷设;特殊情况下采用暗装敷设时,必须便于安装和检查。
(2)燃气管路的敷设,不得穿越卧室、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等部位。
(3)当燃气管路的设计压力大于机组使用压力范围时,应在进机组之前增加减压装置。
(4)燃气管路进入机房后,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球阀、压力表、过滤器及流量计等。
(5)燃气管路宜采用焊接连接,应做强度、严密性试验和气体泄漏量试验。
(6)燃气管路与设备连接前,应对系统进行吹扫,其清洁度应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规定。
4 质量标准
4.1 主控项目
4.1.1 制冷设备与制冷附属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冷设备、制冷附属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2) 设备的混凝土基础必须进行质量交接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3) 设备安装的位置、标高和管口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地脚螺栓固定的制冷设备或制冷附属设备,其垫铁的放置位置应正确、接触紧密;螺栓必须拧紧,并有防松动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查阅图纸核对设备型号、规格;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性能检验报告。
4.1.2 直接膨胀表面式冷却器的外表应保持清洁、完整,空气与制冷剂应呈逆向流动;表面式冷却器与外壳四周的缝隙应堵严,冷凝水排放应畅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1.3 燃油系统的设备与管道,以及储油罐及日用油箱的安装,位置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与消防要求。
燃气系统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消防要求。调压装置、过滤器的安装和调节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且应可靠接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按图纸核对、观察、查阅接地测试记录。
4.1.4 制冷设备的各项严密性试验和试运行的技术数据,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对组装式的制冷机组和现场充注制冷剂的机组,必须进行吹污、气密性试验、真空试验和充注制冷剂检漏试验,其相应的技术数据必须符合产品技术文件和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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