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表格适用于B类或C类机房 | ||
详细介绍 | 备注 | |
机房位置选择 | 1电力供给应稳定可靠,交通、通信应便捷,自然环境应清洁; 2应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3应远离水灾和火灾隐患区域; 4应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5应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 1距离停车场的位置:不宜小于10米; 2距离化学工厂中的危险区域、垃圾填埋场:不应小于400米; |
机房组成 | 1由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行政管理区等功能区组成; | 1主机房: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功能区域; 2辅助区:包括进线间、测试机房、监控中心、备件库、打印室、维修室等。 3支持区:包括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不间断电源系统室、电池室、空调机房、动力站房、消防设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等; 4行政管理区: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室、门厅、值班室、盥洗室、更衣间和用户工作室等; |
机房设备布置 | 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备布置应满足机房管理、人员操作和安全、设备和 物料运输、设备散热、安装和维护的要求。 2 当机柜的设备为前进风/后出风方式冷却时,机柜的布置宜采用面对面和背对背的方式。 | 1用于搬运设备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2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2m; 3背对背布置的机柜背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lm; |
机房环境要求 | 1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的温度、相对湿度应满足电子信息设备的使用要求; | 1主机房温湿度:23℃±1℃ 40%~ 55%;; 2主机房温度变化率:<5℃/h; 3辅助区温度、相对温湿度:18~28℃、35%~75%; |
机房建筑与结构 | 1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灵活性,应满足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工艺要求; 2主机房净高应根据机柜高度及通风要求确定; 主机房和辅助区不应布置在用水区域的垂直下方,不应与振动和电磁干扰 源为邻; 3围护结构的材料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防潮、少产尘等要求; 当管线需穿越楼层时,宜设置技术竖井; 4改建和扩建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根据荷载要求采取加固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76的有关规定; 5主机房宜设置单独出入口,当与其它功能用房共用出入口时,应避免人流、物流的交叉; 6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主机房的顶棚、壁板和隔断应为不燃烧体,且不得采用有机复合材料。 7主机房内的装修,应选用气密性好、不起尘、易清洁,符合环保要求、在温、湿度变化作用下变形小、具有表面静电耗散性能的材料。不得使用强吸湿性 材料及未经表面改性处理的高分子绝缘材料作为面层; | 1防震设防分类:不应低于丙类; 2主机房吊挂荷载(kN/m2):1.2; 3不间断电源系统室活荷载标准值 (kN/m2):8~10; 4电池室活荷载标准值(kN/m2):16; 5监控中心活荷载标准值(kN/m2):6; 6钢瓶间活荷载标准值(kN/m2):8; 7防静电活动地板的高度:不宜小于400mm; 8主机房净:不宜小于2.6m; |
机房空气调节 | 1机房空调系统夏季的冷负荷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机房内设备的散热; (2)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 (3)通过外窗进入的太阳辐射热; (4)人体散热; (5)照明装置散热; (6)风负荷。 (7)随各种散试湿过程产生的潜热。 2空调系统湿负荷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人体散湿 (2)新风负荷 3主机房空调系统的气流组织形式,应根据电子信息设备本身的冷却方式、 设备布置方式、布置密度、设备散热量以及室内风速、防尘、噪声等要求,结合 建筑条件综合确定; 4采用活动地板下送风时,活动地板下的空间应考虑线槽及消防管线等所占用的空间。 5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应取下列二项中的最大值: (1)按工作人员计算,每人40M/h (2)维持室内正压所需风量。 6设备选择:空调和制冷设备的选用应符合运行可靠、经济适用、节能和环保的要求。空调系统无备份设备时,单台空调制冷设备的制冷能力应留有15%-20% 的余量。 | 1可考虑使用机房专用空调,但需保证有空间安装机房专用空调室外机; 2应在主机房和辅助区设置空气调节系统; 3不间断电源系统电池室宜设置空调降温系统; 4主机房应保持正压,主机房宜维持正压。主机房与其它房间、走廊间的压差不宜小于5Pa,与室外静压差不宜小于10Pa; |
机房供配电 | 1供配电系统应为电子信息系统的可扩展性预留备用容量; 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由专用配电变压器或专用回路供电,变压器宜采用干式变压器。电子信息设备的配电应按设备要求确定; 3电子信息设备应由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不间断电源系统应有自动和手动旁路装置。确定不间断电源系统的基本容量时应留有余量。 4用于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动力设备与电子信息设备的不间断电源系统 应由不同的回路配电; 5电子信息设备专用配电箱(柜)可考虑配备浪涌保护器(SPD)电源监控和报警装置,并提供远程通信接口; | 1供电电源:两个电源供电,两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2后备柴油发电机的基本容量:应包括不间断电源系统的基本容量、空调和制冷设备的基本容量、应急照明和消防等涉及生命安全的负荷容量; 3空调系统配电:双路电源,末端切换,采用放射应急电源; 4柴油发电机的燃料存储量:24小时; 5稳态电压偏移范围(%):±3; 6稳态频率偏移范围(Hz):±0.5; 7输出电压波形失真度(%):≤5; 8允许断电持续时间(ms):0~10; 9不间断电源系统输入端THDI含量(%):<15; |
机房照明 | 1主机房内的主要照明光源应采用高效节能荧光灯,荧光灯镇流器的谐波限值应符合国家标准《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GB17625.1)的有关规定,灯具应采用分区、分组的控制措施。 2工作区域内一般照明的照明均匀度不应小于0.7,非工作区域内的一般 照明照度值不宜低于工作区域内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3。 | |
静电防护和接地 | 1主机房和辅助区的地板或地面应有静电泄放措施和接地构造; 2采用防静电地板,且应具有防火、环保、耐污耐磨性能; 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所有设备可导电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 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必须进行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4等电位联结网格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的铜带或裸铜线,并应在防静电活动地板下构成边长为0.6~3m的矩形网格; | 1等电位联结带:材料为铜,截面积最小为50mm; 2单独设置的接地线:材料为铜,截面积最小为25mm; 3等电位联结导体:材料为铜,截面积最小为25mm; |
机房布线 | 1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应根据功能要求划分成若干工作区,工作区内信息点的数量应根据机房登记和用户需求进行配置; 2承担信息业务的传输介质应采用光缆或六类及以上等级的对绞电缆,传 输介质各组成部分的等级应保持一致,并应采用冗余配置; 3当主机房内的机柜成行排列或按功能区域划分时,宜在主配线架和机柜之间配置配线列头柜; 4机房布线系统与公用电信业务网络互联时,应根据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 等级,在保证网络出口安全的前提下,确定接口配线设备的端口数量和缆线的敷设路由; | 1主机房信息点配置:不少于6个信息点; 2支持区信息点配置:不少于2个信息点; 3线缆标识系统:应在线缆两端打上标签; 4通信缆线防火等级:宜采用CMP级电缆,OFNP或OFCP级光缆; |
机房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 | 1监测和控制主机房和辅助区的空气质量,应确保环境满足电子信息设备 的运行要求。 2主机房和辅助区内有可能发生水患的部位应设置漏水检测和和报警装 置; 3强制排水设备的运行状态应纳入监控系统; 4进入主机房的水管应分别加装电动和手动阀门; | 1空气质量:温湿度、含尘浓度; 2漏水检测报警:装设漏水感应器; 3供配电系统:开关状态、电流、电压、有功功率、功率因数、谐波含量; 4不间断电源系统:输入和输出功率、电压、频率、电流、功率因数、负荷率,电池输入电压、电流、容量,同步/不同步状态、不间断电源系统/旁路供电状态、市电故障、不间断电源系统故障; 5电池:监控每一组蓄电池的电压、阻抗和故障; |
安全防范系统 | 安全防范系统宜由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和出入口控制系统 组成,各系统之间应具备联动控制功能; 紧急情况时,出入口控制系统应能受相关系统的联动控制而自动释放电 子锁; 室外安装的安全防范系统设备应采取有防雷电保护措施,电源线、信号 线应屏蔽电缆,避雷装置和电缆屏蔽曾应接地,且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 1紧急出口:推杆锁; 2主机房出入口:出入控制(识读设备采用读卡器)、视频监控; 3主机房内:视频监视; 4建筑物主要通道:视频监视; |
机房给水排水 | 主机房地面应设置排水系统;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给水排水管道应采取的防渗漏和防结露措施。 与主机房无关的给排水管道不应穿越主机房; 穿越主机房的给水排水管道应暗敷或采取防漏保护的套管。管道穿过主 机房墙壁和楼板处应设置套管,管道与套管之间应采取密封措施; 电子信息机房内的给排水管道及其保温材料均应采用难燃材料; | |
机房消防 | 应设置气体自动灭火系统; 宜采用吸气式烟雾探测; | |
机房规范
本文发布于:2024-11-16 05:55:2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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