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建设民政部门与银行机构网络核对查询工作平台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民政局
【公布日期】2020.04.14
【字 号】
邮政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施行日期】2020.04.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关于建设民政部门与银行机构网络核对查询工作平台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南川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重庆(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富民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重庆分行,中德住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主城区各村镇银行,各外资(外国)银行重庆分行: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55号)、 民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部门协同的意见》(民发〔2017〕11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政部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息资源共享合作,加快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的科
学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化水平,现就全面推进我市社会救助家庭金融资产信息网络核对查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会救助家庭金融信息核对工作的重要意义
  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是民政部门对申请或已享受低保、医疗、住房、教育等社会救助的居民个人或家庭收入和财产开展调查、核实并出具书面报告的行政行为,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举措,核查工作质量的高低决定社会救助的准确性,事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银行业金融机构掌握的金融资产信息数据是客观判断居民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的重要依据,是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判断救助与否的重要参考因素。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网络核对查询平台,对进一步落实民政兜底保障政策提高政府行政工作效能,保障救助政策精准实施财政资金精准投入,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核对查询范围
  民政部门代为核对查询的信息为新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成员个人名下在重庆市内银行机构银行账户(本外币)当下存款余额、理财产品余额等金融资产信息。各银行机构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规定,为民政部门提供代为核对查询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共8类社会救助对象家庭金融资产信息。
  三、核对查询方式
  市民政局建设核对查询服务系统民政端,包括专线搭建、内部核对查询的发起、审批、汇总、批量上传、反馈收集和信息解析等功能。人行重庆营管部搭建网络核对查询工作平台,各银行机构根据《重庆市民政部门与银行机构网络核对查询工作平台接口规范》(另行下发)改造各自系统,通过金融城域网与核对查询工作平台对接,实现网络自动核对查询功能。
  四、核对查询原则
  (一)坚持授权查询。民政部门在核对查询社会救助家庭成员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时,须经社会救助家庭成员的授权。经授权后,民政部门方可向银行机构提出查询需求。民政部门对授权书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核对查询操作的合法性负责,未取得授权而产生相应的法律风险由相关民政部门承担。
  (二)坚持有限查询。市民政局、人行重庆营管部会商确定查询限额,并根据全市社会救助实际工作需求适时调整。查询结果低于查询限额的,银行机构反馈被查询对象账户的具体余额信息;高于查询限额的,银行机构仅反馈“已超限”,不反馈具体余额信息。
  (三)坚持安全保密。民政部门开展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应坚持专人查询、手续完备、程序严密,严格按照信息保密有关规定实施。要建立信息查询工作责任制,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查询工作,做到谁查询、谁负责,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民政部门通过核对查询平台查询金融资产信息仅供审查、核对申请或者已经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严禁其他用途。各级民政部门对前述所获得信息应承担保密义务。对违规利用系统查询对象以外人员金融资产信息或违规泄露查询对象信息的责任人员,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坚持及时高效。市民政局在每日16:00前将核查文件发送至核对查询工作平台。各银行机构应在当日及时下载核查文件并导入行内系统进行查询,并于次日上午12:00前按要求反馈核查结果,确保核对查询的数据准确、完整、及时、有效。
  五、工作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民政端核对查询服务系统的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指导,归口管理、监督全市民政部门的查询申请。民政部门负责落实社会救助家庭签署核查授权书,妥善保管被查询人员的授权书,并负责授权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随时备查。
  人行重庆营管部负责核对查询工作平台的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指导,协调各银行机构接入核对查询工作平台,及时开展核查工作。
  各银行机构根据市民政局和人行重庆营管部确定的核对查询需求及平台查询接口,改造行内系统,实现网络自动查询功能,及时反馈相关查询结果。
  各相关单位要保证平台网络与互联网的物理隔离,采用防火墙、入侵防御等防护措施,保障网络安全。各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做好数据信息保密工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制度,发生泄密行为的,由泄密方承担相应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网络核对查询工作平台拟于2020年9月达到运行条件,各银行机构应尽快开展系统改造、制度修订、操作流程制定等准备,积极配合开展联调测试工作,及时接入平台开展网络
查询核对工作。
  (二)各银行机构应确定牵头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核对查询平台对接事项,并于4月17日前通过行间Notes将《联络人员表》(见附件)报送至人行重庆营管部指定邮箱。
  (三)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南川支行应督促辖内村镇银行接入网络查询工作平台,按要求开展协助查询核对工作。
  (四)各单位在开展相关工作中,应注意控制知晓范围,做好政策宣传解释,避免出现泄密事件和负面舆情。
 
重庆市民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