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通韵合韵说疑释
《诗经》通韵合韵说疑释
【作 者】周长楫为什么要说普通话
前人研究的结论认为《诗经》除个别篇章外,多数诗章是押韵的。《诗经》押韵的方式和所用的韵部,历来学者看法不一致。王力先生认为《诗经》用韵大体有四种情况:1.一章一韵,一韵到底;2.一章数韵,有换韵、交韵和抱韵等类型;3.通韵;4.合韵。
据笔者对《诗经韵读》中《诗经》1738个章次的用韵类型分布的初步统计:通韵有84个章次,占总用韵章次的0.5%;合韵有124个章次,占总用韵章次的0.7%。通韵合韵合起来不过208个章次,占总用韵章次的1.2%。由此可见,通韵合韵现象,在《诗经》用韵中只占很小的比例。
关于通韵和合韵,王力先生在《诗经韵读》一书中做这样的解释:“按照传统音韵学的说法,韵部可以分为阴、阳、入三声,而且在元音相同的情况下,可以互相对转,这就是通韵。”①“凡元音相近,或元音相同而不属于对转,或韵尾相同,叫做合韵。”?②通韵合韵,传
统音韵学也有称之为对转和旁转的。对《诗经》出现的不同韵部可以通韵合韵的解释,确实是事出无奈的办法,但这种解释却留下一些困难和麻烦。
(一)它动摇了诗歌押韵的基本规则。如果不求韵母的韵尾要相同这个条件,只求主要元音相同,那么[-an]韵母的字可与[-at]或[-ak]韵母的字通押,[-i]韵母的字可跟[-in]或[-ing]韵母的字相押韵,等等,这种音感上相差如此之大的音,让它们凑在一块押韵,这是难以说服人们接受的。
(二)所谓“主要元音相近”,不论韵尾相同即可“合韵”,其“标准”如何掌握也是个难题。如“质月”合韵,质韵是[-et],月韵是[-at],两个主要元音“e”和“a”相距甚远,怎能说是“主要元音相近”而合韵呢?王力先生对《小雅·甫田之什·车》四章的“冈(阳韵)薪(真韵)”合韵也觉得主要元音既不同,韵尾又不同(“冈”[kang],“薪”[sien]),显然“是不够谐和的”③。如果硬是把两个主要元音和韵尾都大相径庭的字凑合在一起承认它是可以相押的“合韵”现象,那么恐怕随便把一些韵母都不相同的字放在一起都可称之为“合韵”式的押韵,这一来就会产生任何汉字都可“合韵”的混乱。
(三)既然有通韵合韵之说,尤其是对汉字语音有如此宽宏大量的“合韵”说,为什么不能把
《诗经》中那些无韵之诗章也以一音之转的旁转方法统统拉进合韵的行列,而要留存个别诗章为无韵之诗呢?
通韵合韵说给我们带来的这些困难和麻烦,使我们不能不对这种解释产生怀疑,努力寻求较为合理的新解释。可不可以从上古汉语语音可能存在着一字(词)多音的特点和上古汉语存在着方言的复杂性这两个方面来寻一种较为合理的解释的新思路。
大家知道,上古汉语所包含的时间很长,统辖的地域也很广。就语音而论,秦汉时期的语音跟春秋战国时期的语音不完全一样,春秋战国时期的语音又跟殷商时期的语音有所差异。就是同一时期的语音,既有当时所谓的“通语”或“雅言”,又有因特殊的历史、地理和社会原因所形成的诸国方言。
语音是变化发展的。但是语音的变化发展又是缓慢的、渐进的。在某一时期的语音平面上,既有对前一时期语音诸多要素的继承,又有新生的语音要素。同样,前一时期的语音平面也留有早期语音的诸多要素甚至保留更早时期某些语音的残迹。因此,任何一个时期的语音平面有今音的面貌,也有各历史时期语音层次的一些遗迹。这种语音重迭现象可以从某些多音字里到身影。以今北京音为例。“费”有[pi[4]]、[fei[4]]两读,前一个读音的声母是古音的保
留。“百”也有[po[2]]、[pai[3]]文白异读,文白异读多是语音发展历史层次的反映。一字多音带来的问题是,这些多音字往往会同时兼属几个韵部。如北京音“费”,读[pi[4]]音,属“一七辙”,可与“一七义比利器”等字同韵;读[fei[4]]音,属“灰堆辙”,可跟“杯雷队会罪岁”等字同韵。“百”音[po[2]],则属“梭坡辙”,与“伯婆驼罗果”等字同韵;“百”音[pai[3]],属“怀来辙”,可与“白买开海代”等字押韵。闽南话的语音有大量的文白异读现象,因此闽南话一个字常可隶属好几个韵部。如“寒”字,有[han[2]](文读音)和[kua[2]](白读音)两读,前一个音使“寒”字入“安全韵”,与“丹难翰慢办”字同一个韵部,后一个音使“寒”字又是“嘉华韵”的一员,跟“碗满拦”字的白读音为伍,根据闽南话押韵的习惯,还可跟“歌沙大我”和“热喝拨煞”的白读音押韵因而同属“嘉华韵”。这一切说明,无论是作为汉语共同语普通话标准音的北京话还是作为汉语一个方言的闽南话,都存在一字多音现象,都存在一字兼属几个韵部的情况。
今音如此,古音是不是这样呢?反映中古音系的《广韵》记载了大量一字多音的语音事实。例如:
有人统计,《广韵》又音在8000条以上。《广韵》的又音,大都沿袭魏晋六朝之旧,反映着汉字文白异读和特殊音变,有些是古方音的保留。这些丰富的又音,无疑是考订古今语音分
合流变和探索古今词义分化的重要资料。从一个平面上看,这些又音使得许多汉字有同时兼属几个韵部的条件,给诗歌韵文的押韵提供了更多的方便。从一字多音的变化现象看,我们不难发现,有些汉字既可属几个阳声韵部(如“瞢”字)或几个阴声韵部(如“”字)和几个入声韵部(如“”字);有些汉字则可既属阴声韵部又属阳声韵部(如“罞”字);还有些汉字可既属入声韵部又属阴声韵部(如“誖”);更有些汉字可既属入声韵部又属阳声韵部(如“笪”字),还可能有其它更复杂的情况。既然魏晋六朝语音存在大量多音现象,难道我们不能推想上古音,如《诗经》时代的语音,也有相当数量的一字多音现象存在吗?因此,我们所构拟的上古音,就不能简单而划一地认为上古时期的汉字只能一字一音,一字只能归属一个韵部。
从汉语方言的复杂性看,今汉语诸方言是纷繁复杂的。这种复杂性表现为多方面,其中之一是各方言间,尤其是北方方言与南方诸方言的音系差异相当之大。某一个方言是同音的一组字,在另一个方言里要重新组合分化,变成不完全同音的现象。如吴方言同一韵部的字,在闽南话里经重新分化组合后要变成好几个韵部。如:
这就给我们一个重要的启示:我们所构拟的上古音,不管是哪一种方案,一般只能代表一时一地的音,它不可能包括当时各地方言的语音现象,也不能反映方言间的语音差异。在一个
方言(包括当时所谓的“雅言”或“通语”)里同音的韵部,在另一个或另一些方言里未必同韵部;在一个方言里看来不是同韵的字,在另一个或另一些方言里恰恰是音韵和谐的同韵字。
这就是我们提出的上古汉语语音有可能如同今音一样出现因时空之异在同一方言里一字有多音的现象,出现在一个方言里是同韵部的字在另一个方言里可能要重新分化组合而归属不同韵部等等复杂的语音情况。那种用一字一音一韵部来看《诗经》押韵,不考虑当时语音的复杂性和方音差异的影响,显然是不妥的。从这个观点出发,便可对《诗经》通韵合韵的说法做出新的解释。这就是:那些所谓通韵篇章的韵脚字中,可能其中有些字因文白读音、古今音或方音的影响另有又音,因而跳出原来所在韵部的圈子,加入了这个又音所属的另一韵部,从而跟通韵篇章的其它韵脚字组成同韵字而合辙押韵;同样,那些所谓合韵篇章的韵脚字中,可能是其中有些字也另有又音,因而成为这个又音所辖另一韵部的一员,从而跟合韵篇章中的其它韵脚字成了同韵字而合辙押韵了。
下面举通韵合韵各若干篇章的例子说明。先说通韵韵例。
(1)鱼铎通韵。《诗经》中鱼铎通韵凡21个章次,是通韵中比例最大的。如:《郑风·遵大路》首章“路(铎)祛(鱼)恶(铎)故(鱼)”。《小雅·南有嘉鱼之什·六月》三章“茹(鱼)
穫(铎)”。
上古鱼部字,在中古主要分布在模麻鱼虞韵里(以平赅上去,下均同)。上古铎部字,在中古主要分布在铎药陌锡韵里。《广韵》里有不少上古铎部字的又音例子,初步统计,至少有36个字。这里列举几例:
摸 慕各切 又莫胡切(模韵)
恶 乌各切 又乌故切(暮韵),哀都切(模韵)。
若 而灼切 又人者切(马韵),人赊切(麻韵)。
这说明,在中古音里,上古铎部里的部分字有一些字早已消失了入声变为阴声韵的又音。可能在上古音里也已有这样的音例。
上古铎部的一些字在今闽南话里的读法也是例证:
以今之方音可以推测,上古铎部韵中一些字的又音可能也已消失入声,变得跟鱼部字的主要元音相同而可互谐相押。
(2)所谓谈盍通韵。按《韵读》,谈盍通韵仅一例:《大雅·荡之什·召旻》三章“玷(谈)业(盍)贬(谈)”。在上古音里,谈盍两部主要元音相同,所不同是韵尾,谈部属阳声韵,韵尾收[-m],盍部属入声韵,韵尾收[-p]。在音感上,两部里凑在一块儿是不和谐的。不过《广韵》的又音和今汉语一些方言的读音使我们对上古谈盍两部某些字同韵的可能性提供证据。《广韵》谈盍两部互为又音约16例,兹列举几例:
庵 乌含切,又乌合切。 腌 於严切,又於业切。
钻 巨淹切,又他协切。  下瞰切,又呼甲切。
厌 於琰切,又於艳切,又於叶切。
今福建闽北的邵武方言,古入声韵收[-p]尾的多数字竟读成收[-n]尾的阳声韵(该方言无收-m尾的阳声韵)。如:“答塔甲鸭夹”韵母为[-an],与“班难艰颜胆感含站谈砍酣腌”等字同韵母。“合杂纳磕”韵母为[-on],与“欢半端酸看寒甘”等字同韵母。“集立习急吸”韵母为,与“本文敦新尊轻兴林浸今锦琴”等字同韵母。如此,则不难理解上古谈盍部中会有一部字的又读音因阴阳互变而成为同韵字而合辙押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