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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双语学习》2017年第11期
2000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其实就是规范化了的现代汉语。中国历代王朝都把汉语汉字作为通用语言文字,通行全国;现今中国90%以上的人都使用汉语,少数民族中越来越多的人转用或兼通汉语。因此,汉语汉字从民族语言上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维护国家的统一,加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促进各民族之间互相了解,增进民族团结,有着重大意义。
一、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公民应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明确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同时保障“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教育法》
也都有类似的条文,都强调公民要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下简称汉语),即国语。对以汉语为母语的人来说,要求学好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克服方言的影响;对少数民族来说,学好国语是最本的要求,不能把国语当成可学可不学的第二语言,有学好学不好无所谓的思想。
中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汉语是这个大家庭内沟通的桥梁、情感的纽带,这是任何人改变不了的事实。因此,从法律高度来认识少数民族学习和使用汉语,就可以理直气壮,不受任何流言蜚语和恶毒攻击的影响,坚定不移地学好和使用汉语。
二、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维护国家统一,加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指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为什么要说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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