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办公自动化(OA系统运行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运行机构和职责
第一条 学校办公室负责OA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和日常管理。学校办公室的OA校级管理员要加强对系统使用和维护的研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并负责对各单位信息员及各级使用人员进行操作技能培训。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软硬件环境和技术支持,进行系统安全维护,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第二条  在职教职工是OA系统的终端用户。各单位主管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分管OA工作,同时须指定信息员负责二级单位公文的接收、处理、传送、存档等工作。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报告学校办公室。
第二章 信息管理
第三条 OA系统所涉及的各种公文的处理,均须按照我校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格式在OA系统发布文件。
第四条 各单位在OA系统中所发布的信息,应先由本单位领导审核,再经过校级信息员审核发布。各单位领导对本单位在OA系统中发布的信息的可靠性和严肃性负责。
第五条 各单位信息员进入OA系统收阅文件和通知公告等信息的时间为:每工作日的上午8:009:00、下午2:303:30,即每半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小时内,以保证能够及时收阅公文,并及时送达和报告二级单位领导处理。特殊或紧急情况,由发布公文的单位向接收公文的单位指定时间收阅文件。
第三章 系统安全
第六条 所有用户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教育部《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严格遵守《西南石油大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所有使用OA系统的人员均有保密的责任,不得利用OA系统从事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活动,不得在系统上制作、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不得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危害系统安全的数据。
第八条办公自动化管理 OA系统中的所有用户应按规定的权限阅读、发布信息和使用系统提供的信息,不得盗用他人用户账号,不得干扰其他用户和破坏系统服务。OA系统的用户不得随意将自己的帐号借与他人使用,以防他人获取秘密信息、滥发信息或文件、恶意增删资料或干扰公文运转。
第四章 责任与处罚
第九条 为了保障OA系统的硬件、软件和信息的安全,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全体用户应遵守本管理办法,违反者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
第十条  影响信息的正常接收、处理、传送、存档,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转的单位或个人,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导致系统损坏等后果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国家、集体或他人权益造成损失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