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作为一项极具潜力的新型业务,个人消费信贷越来越受到金融机构的喜爱,尤其是近年来,我国个人信贷业务呈快速发展的势头,已逐渐步入高速增长期,商业银行从中获取的利益十分可观。但收益必然伴随着风险而来,我国目前并没有现行成熟的模式去防范风险,各种各样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防范
一、个人消费信贷及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定义
个人消费信贷,是指金融机构向符合一定要求的个人客户发放指定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是指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申请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从而给金融机构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二、引起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原因
王晓晨 1.商业银行方面
(1)贷款制度设计缺陷
商业银行在进行个人消费贷款的设计时就有很多缺陷存在:申请人在提供相关信息时可能会伪造收入证明;同时,信贷担保制度也存在很大问题,多数商业银行过于重视第二还贷来源,但实际上,担保只是提供了额外的安全保障,并不能代替信用状况的重要性。
(2)内部管理体制薄弱
一方面商业银行的信贷人员一般只凭借申请者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资料进行分析,而这些资料一般由申请者自己或其单位提供,而更为重要的信息,比如资产负债情况等,信贷人员并没有正规的渠道去了解,很可能出现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信贷人员的工作岗位流动性非常低,没有危机感,也不愿学习新的知识来改善和提高自身。
2.消费者方面
(1)消费者的履约能力
由于个人消费信贷在国内算是比较新兴的事物,很多人开始盲目消费,到最后才发现债台高筑。再者,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使得劳动力的流动性增大,进一步增加了收入的不确定性,直接影响了贷款的偿还。
(2)消费者的履约意愿
由于部分消费者的教育素质不足,信用观念缺失,忽视了按时偿还贷款的重要性。更有甚者,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给商业银行以骗取消费贷款并拖欠,使得信贷人员不得不交于专人进行催款,增加了商业银行的成本和坏账率。
3.社会经济环境方面
(1)个人信用评估体系不健全
商业银行获得申请者个人财务状况信息一般只能通过申请者自身或者其就业单位,大部分详尽真实的信用信息一般仅为政府部门所掌握,制度和法律的不健全使得如何公布和共享这些信息存在着很大的争议。而央行虽然拥有征信系统数据库,但该系统与地方政府的个人信用数据库并不能互通有无,无法形成真正有效的个人征信报告。
(2)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一些现行的政策与方针与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相背离,相关单位并不能完整地将信息提供给商业银行,法律法规的滞后严重影响了信用信息的共享与整合。同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使得监管力度大大下降,在我国尚没有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仅仅依靠自我约束与监督太过理想化,相关监管机构在进行信息审核时也缺乏法律的支持,监管措施较为简单,并不能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
三、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消费信贷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
1.政府层面
(1)完善法律法规,政策支持
一方面,法律应当确保申请人提供的财务信息真实性,如果申请人故意隐瞒信息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如果申请人不按时偿还贷款,法律应当给予商业银行权利去保护自身利益;另一方面,法律也应当维护申请人的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相关行为。国家应当出台专门的《消费信贷法》,明确规定消费信贷的原则、申请对象、申请条件和违约情况等,并
辅助以其他与消费信贷有关的法律法规,形成完善的消费信贷法律体系。同时,国家应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消费信贷的发展,发挥政策制定者的作用,表明自己对消费信贷发展的支持。
(2)推动二级市场的发展
为了减少个人消费信贷的流动性风险,美国等商业银行就想出了消费信贷证券化的方法,即金融机构以部分持有的消费信贷的债权进行结构性重组,经过担保和信用増级后,发行并销售以债权为基础的金融债券,将资本市场上的资金引入消费信贷一级市场。信托机构对证券组合采取的各种担保、评级等信用手段,分散了利率和违约之类的风险,商业银行在消费信贷资金不足的时候,可以通过出售证券获得现金,以满足新的消费信贷需求。社会资金源源不断地通过证券市场流入消费信贷领域,不但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更降低了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得到了可靠地资金来源。
2.银行层面
(1)加快个人消费信贷制度建设
落实信贷分级审批责任,做好贷中监督工作。发放贷款之后,要及时关注贷款人的贷款
使用状况,定期对贷款人的收入情况和抵押物状况进行监督。同时,建立科学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和考核机制,形成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风险约束机制。
落实责任,强化贷后检查。对于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者信用记录较差的人员,应当在逾期一周内进行邮件或电话提醒,如果借款人仍然拒绝按时偿还贷款,应配备专业人员催讨贷款并记录在案,必要时可请律师出面。
(2)完善个人信用体系
首先,培养人们的信用意识,强化人们的信用观念,对遵守信用道德人与意褒奖,对违反道德规范的人给予惩罚,奖惩分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其次,可以建立专门管理个人信用的机构或部门,协调统一有关部门,制定个人信用相关规则,监督资信部门的行为。同时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查询系统,实现信用信息的及时更新,便利信用信息的收集工作,提高信息的共享性。
四、结束语
个人消费信贷在我国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但飞速发展的新兴事物必然伴随着各种
各样的问题,其自身的风险性也会持续存在。笔者希望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相关知识进行更加深入的学习,对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和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包军.个人信用体系终于浮出水面[J].现代经济信息,2000(11).
[2]Cole, Robert Hartzell, Consumer and business credit management Irwin, c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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