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效劳协议
本协议是由甲方〔二手房交易监管效劳提供方〕和乙方〔二手房交易主体〕共同订立的,旨在明确双方在二手房交易中资金监管的责任和义务。本协议基于合法、公正、公平的原那么,保障乙方资金的平安与信任。
一、定义
1.甲方:指二手房交易监管效劳提供方。在本协议中,甲方是指承当资金监管业务的机构或个人。
2.乙方:指二手房交易的主体,包括二手房的卖方和买方。
3.交易资金:指二手房交易中的全部资金,包括房款、中介费、税费等。
4.交易资金监管账户:指由甲方开立的专用账户,用于托管交易资金。
5.交易完成:指乙方已完成二手房交易并达成协议。
二、资金监管效劳内容
6.甲方为乙方提供交易资金监管效劳,具体效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开立交易资金监管账户,用于资金的专项托管;
–监督并确保交易资金的平安使用;
–根据乙方指令,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资金划付;
–提供资金流向查询效劳;
–提供资金监管报告。
7.乙方同意委托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交易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确保交易过程的合法性和交易资金的平安。
三、交易资金监管流程
8.乙方与交易对方达成交易协议后,甲方提供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开立效劳,乙方将交易资金存入监管账户。
9.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仅限于交易资金的存取用途,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10.乙方需要划付交易资金时,应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和指令给甲方。甲方根据乙方的指令,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资金划付,同时留存相应的资金流转记录。
11.在交易完成后,甲方将交易资金解冻,按照乙方指令将资金划付给交易对方。同时,甲方应提供资金监管报告,明确交易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四、资金监管费用
12.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资金监管效劳,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另行约定。
13.乙方同意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资金监管费用。
五、风险提示
14.甲方作为资金监管效劳提供方,有义务对交易资金进行监控和管理,但并不能完全消除风险。乙方在使用资金监管效劳时,应自行承当与交易相关的风险。
15.甲方提供的资金监管报告仅供乙方参考,乙方应自行判断交易风险,并对自己的决策负责。
六、协议终止
16.本协议终止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二手房交易税费–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终止;
–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7.协议终止后,甲方将交易资金解冻并按照乙方的指示进行资金处理。
七、其他条款
18.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交易完成之日起180日。
19.本协议的修改、补充事项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20.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协议属于资金监管方与交易主体之间的约定和授权,有助于保障交易过程的平安和可信度。甲方将秉承公正、透明和负责的原那么,履行对交易资金的监管职责,保障乙方的权益。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确保交易资金的平安和平稳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