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如果股东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关于公司法35条抽逃出资规定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公司法35条抽逃出资规定是怎样的
1、公司法第35条规定,公司成⽴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如果股东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五条、第⼆百条。
⼆、公司因抽逃出资导致不能还债谁负责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若⼲问题的规定(三)》第⼗⼆条的规定,公司股东有下列⾏为,可认定为抽逃出资:
怎样成立公司(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分配;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利⽤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为。
同时该解释第⼗四条已经明确规定,公司债权⼈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级管理⼈员或者实际控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民法院应予⽀持。
也就是说,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清偿或完全清偿债务的,债权⼈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级管理⼈员或者实际控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
需要注意的是,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其他债权⼈不可以提出相同请求的,即使提出了,⼈民法院也不予⽀持。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如果股东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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