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物业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如何更换物业公司?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业主⼤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予终⽌。
更换物业公司到底该如何操作呢?下⾯⼀起来学习⼀下,具体操作流程。
⼀、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区(⼤厦)符合下列情况之⼀的,业主5⼈以上联名可向该⼩区(⼤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民政府,下同)书⾯提出申请,填报《⾸届业主(代表)⼤会筹备⼩组成⽴申请表》,成⽴⾸届业主委员会:
(⼀)物业已交付使⽤的建筑⾯积达到50%以上;
(⼆)物业已交付使⽤的建筑⾯积达到30%以上不⾜50%,且使⽤超过⼀年的。
⼆、成⽴筹备⼩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批复意见,指导⼩区(⼤厦)成⽴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三、筹备⼩组开展筹备⼯作
(⼀)筹备⼩组经批复成⽴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内将其掌握的全体、联系地址及其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组。
(⼆)筹备⼩组⾃成⽴之⽇起30⽇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区(⼤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荐或推荐⽅式产⽣业主委员会候选⼈。
(四)筹备⼩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送达全体业主。
四、提交相关材料。
召开⼤会选举委员筹备⼩组完成以上⼯作后,将业主候选⼈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会或业主代表⼤会的书⾯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员。
筹备⼩组根据议程召开⼤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组将⼤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产⽣之⽇起15⽇内,持下列⽂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续;
(⼀)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四)业主代表选票;
(五)业主授权委托书;
(六)业主⼤会或业主代表⼤会签到表;
(七)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公约;
(九)其他相关资料。怎样成立公司
六、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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