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学论文如何加强德育渗透
概要:“一个好的课堂,应当是充满正能量的课堂”,作为德育主力军的思想品德课堂更是如此。教师要增强德育自觉性,有意识地把德育元素和所教的法律知识结合起来,把德育渗透到法律教学活动之中,在渗透中提高学生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能力,提高学生理解法律和运用法律的能力。
在法律教学中加强德育渗透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法律教学的育人功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有利于坚持正确的育人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本文围绕初中思想品德学科中的法律教学部分,对法律课堂教学中加强德育渗透的必要性和策略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加强德育渗透是法律教学的应有之义
1.从思想品德学科的性质和法律教学的目的来看。思想品德是一门融合伦理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国情国策等相关内容,以引导和促进初中学生思想品德发展为根本目的的课程,法律教学作为思品课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帮助学生逐步增强法治意识,为初中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服务,为学生参与公共生活服务,帮助学生逐步形成基本的是非、善恶观念,过积极健康的生
活,做负责任的公民。因此,法律教学中必须加强德育渗透,以对学生加强正确价值观念的引导,促进学生良好思想品德的形成与发展。
2.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来看。法律和道德具有一致性,两者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补充。《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指出:“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现实生活中的很多违法现象都是与个人的道德水平不高密切联系的。在法治课堂中加强德育渗透,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有利于学生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自觉承担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减少违法犯罪现象。
3.从法律教学的现状来看。部分教师对法律教学的目标定位不准确,追求应试功利而把法律课当成纯粹的法律知识课来上。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和灌输,忽视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导致学生虽然掌握了足以应试的法律书本知识,但是在面对实际问题时却缺乏是非、善恶判断能力,缺乏理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法治课堂中加强德育渗透,有利于增强学生价值判断与选择的意识和能力,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法律学
二、在法律教学中加强德育渗透的策略
1.用基本法律理念统领法律教学
国家高中新课改方案围绕政治认同、理性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四大方面提出了普通高中学生要具备的政治学科素养。初中阶段是高中的基础阶段,参考高中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要求以及现行初中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对于初中生法治意识的培养,应着重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着重强化学生的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着重强调保护自己与关爱他人、遵守秩序的和谐统一。所以,诸如“权利义务具有一致性”“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等是初中生学习法律必须着重掌握的基本理念,要以这些理念统领初中阶段的法律教学。
2.深挖教材中的德育元素
法律教学中的某些内容,单就知识而言,是非常浅显的,如现行人教版八年级下册第三课第二框《同样的权利
同樣的爱护》,部分教师认为要学生掌握的不就是一句话吗?“珍惜自己的生命健康权,也要
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学生一看就懂,有什么好教的呢?不如变为习题课,还能让学生有点真收获。因此对于看似浅显的内容,一定要深挖当中的德育因素,这样才能有效地达成课程目标。以《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教材中的设问为例
从对该框教材设问的分析可以看出,本框的教学内容至少包含以下四方面:(1)区分、评价损害或爱护生命健康权的行为;(2)学会某些自我保护或救助他人的方法;(3)意识到不良行为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懂得要控制情绪、约束自己;(4)树立保护自己和关爱他人生命健康权利的意识。而“关爱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是该框教学的主旨。教师要围绕教材意图认真组织教学活动,要创设情境让学生进行情感体验,要展示问题让学生交流、辨析,让学生在思想碰撞中分清是非曲直,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如果教师忽视教材的德育元素,而仅仅是让学生停留在知道“要尊重他人生命健康权”这个结论的表层,那么课堂就失去了深度和厚度,学生也就失去了一次良好情感态度价值观培养的机会。在初中法律学习内容中,法律与德育交织的内容比比皆是。教师要树立德育意识,善待这些内容,让它们在引领学生思想品德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3.发掘案例的德育价值
案例是法律教学不可或缺的载体。选择好案例并发掘出案例的德育价值是德育渗透的前提。法律案例往往是负面案例,教师要善于从负面事件中引导启发学生思考,使案例对学生产生正面的教育效果。
如学财产继承权时,教师可从网上下载此案例:身为亲生女儿,刘某却在父亲生病时从不看望,父亲去世后甚至连葬礼都未参加。女儿的行为让吴女士非常伤心,她将女儿告上法庭,称女儿未尽赡养义务,要求法院剥夺其继承父亲遗产的资格。
本案例不仅仅是一个财产继承的法律问题,更是一个对学生进行孝心教育和责任感教育的契机。教学中可让学生围绕“法定继承顺序、正常情况下父母的财产处理意愿、吴女士提出剥夺孩子继承权诉请的理由及当时她的心情、法院的判决”等内容进行讨论交流。通过交流,学生不仅理解了我国法律坚持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也明白了课本上的法律条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一般应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少分——不只是对遗产分割的处理,更折射出了法律对于社会伦理、道德的尊重;认识到了刘某对父亲的态度不但违背法律,也违背了传统美德和社会伦理道德,理所当
然该剥夺继承权;同时让学生理解了一个母亲因女儿不孝的悲愤,体会到了一个“孝”字沉甸甸的份量。
4.让问题解决具有人情味
法律内容与道德、情感密不可分,教学中,教师要融汇贯通道德、心理健康与法律知识,引导学生重人情明事理,而不只是套用冷冰冰的法律知识去解决现实生活当中的问题。
例如,针对如何处理父母偷看自己、QQ的问题,部分学生选择“诉讼”途径,姑且不论学生由于没有深入学习法律知识而不知道这个解决途径在此处不可行,就单从情理角度讲,学生也应该明白“诉讼”不是解决与父母矛盾的选择,因为父母的行为出自对自己的保护和爱,对于爱自己的父母,怎么忍心诉之于法庭呢?因此,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学生认识到亲情的可贵,指导学生通过尊重、沟通、体谅的途径去解决问题,维护亲情。如果在类似的教学问题上教师注意德育渗透,而不仅仅是给予学生干巴巴的法律知识,那么学生就不至于犯这种违背人性的错误,从而也有助于学生在生活中更合理地运用法律。
总之,“一个好的课堂,应当是充满正能量的课堂”,作为德育主力军的思想品德课堂更是如
此。教师要增强德育自觉性,有意识地把德育元素和所教的法律知识结合起来,把德育渗透到法律教学活动之中,在渗透中提高学生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能力,提高学生理解法律和运用法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