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7日
非银金融
提高险企效率,促进行业发展
——评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
行业动态
◆事件:近期银保监会正式印发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将于2020年9月19日开始施行。
◆点评:本次车险综合改革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车险行业高质量发展,短期内将“增保,降价,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此次正式稿在7月9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基础上,针对特定场景及条款共作了五处修改,明确了改革具体措施,在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秩序的同时,更有力地、有针对性地提高了消费者的产品体验,也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长期来看有利于车险市场创新性、高质量发展。
◆完善费率测算机制,提升险企经营效率
此次改革进一步优化了交强险及商车险费率测算机制。加快纯风险保费测算频率、扩大赔付记录考虑范围将增强行业竞争,促使行业更快适应市场变化。减少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考虑因素简化了理赔流程,一方面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赔付率上升可能给险企经营管理带来压力,但查勘定损费用及险企之间结算费用的减少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冲赔付支出上升的影响,优化车险成本率,长期来看利好行业发展。
◆删除“指定修理厂”扩展责任,鼓励自由公平竞争
此次正式稿从商车险主险中删除了“指定修理厂”扩展责任,相较于4s 店更利好独立售后门店,有利于事故车维修行业自由公平竞争,对于险企而言,删除该扩展责任可以降低单车赔付金额,改善险企车险成本率,长期来看维护了市场秩序,促使财险公司高质量发展。
◆明确具体科技手段,引导行业科技转型
本次正式稿对保险公司提出了科技转型的要求,明确了生物科技、图像识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具体的科技手段,鼓励险企利用先进技术发展车险,有助于险企提高运营效率、加强风险控制、节约车险成本,有利于提高消费体验,拓宽险企保费收入渠道,促使车险行业创新性发展。
◆投资建议:车险综合改革有望促进险企高质量发展,长期将对财险公司产生正面影响,未来险企保费
收入提升存在一定空间。头部险企科技业务布局较早,在定价能力、风控能力、获客能力方面具有较大优势,有望更快适应车险综合改革带来的影响,预计市占率将进一步提升。
推荐较早布局金融科技的中国平安(A+H)。持续深耕车险渠道的行业龙头中国人保(H)以及承保利润持续稳健、费用率低于同业的行业龙头中国财险(H)。
◆风险提示:改革推行影响大于预期;经济复苏不及预期。增持(维持)
分析师
王一峰(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9050002)
联系人
郑君怡
行业指数表现(一年)
资料来源:Wind
相关研报
资本逐鹿,风口已至——保险行业系列报告一:保险科技………2020-08-23 险资权益比例上限加大,利好长期收益——银保监会《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的通知》点评……………………………2020-07-19 车险改革力度空前,保障及规模并重实现双赢——评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2020-07-10 厚积薄发,拐点将至——保险行业2020年下半年投资策略报告……2020-06-14 行业龙头地位稳固,承保利润持续释放——中国财险(
2328.HK)投资价值分析报告………………………2020-05-26
-30%
-20%
-10%
0%
10%
20%
30%
1、指导意见的五大变化
9月3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自2020
年9月19日开始施行。本次车险综合改革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车险
行业高质量发展,短期内将“增保,降价,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本次正式
稿在7月9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共作出了五处修改:一是针对交强
险,新增了对于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建议,鼓励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在
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并不纳入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考虑因
素;二是针对车损险主险条款,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指定修理厂”的扩展责
任;三是针对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机制,将测算频率提高到每1-3年调整一
次;四是针对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扩大到至少前3年;
五是针对配套基础建设,提出了支持行业运用生物科技、图像识别、人工智
能、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提升车险产品、保障、服务等的信息化、数字化、
线上化水平的要求。
表1:《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与正式稿对比
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
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
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
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
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
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
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
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
者的费率优惠幅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鼓励当事人采
取“互碰自赔”、在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并研
究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
商车险主险及附加险责任引导行业将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
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
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指定修
理厂、无法到第三方特约等7个方面的保险责
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
险等附加险产品。
引导行业将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
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
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
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支
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
险产品。
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机制支持行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商车
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建立每2-3年调整一次的商
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的常态化机制。
支持行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商车险行业
纯风险保费,建立每1-3年调整一次的商车险行业纯
风险保费测算的常态化机制。
无赔款优待系数引导行业在拟订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时,将考
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并降
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
引导行业在拟定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时,将考虑赔付
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至少前3年,并降低对偶然
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车险推荐
加强新技术研究应用加强对车联网、新能源、自动驾驶等新技术新应
用的研究,提升车险运行效率,夯实车险服务基
础,优化车险发展环境,促进车险创新发展。
支持行业运用生物科技、图像识别、人工智能、大数据
等科技手段,提升车险产品、保障、服务等的信息化、
数字化、线上化水平。加强对车联网、新能源、自动驾
驶等新技术新应用的研究,提升车险运行效率,夯实车
险服务基础,优化车险发展环境,促进车险创新发展。
资料来源:银保监会,光大证券研究所整理
本次对于征求意见稿的修改一是化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
及无赔款优待系数,更有力地、有针对性地提高了消费者的产品体验,切实
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二是体现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提升车险保障服务质
量的同时,明确了行业“科技赋能金融”的发展方向,并提出了各险企科技
转型可运用的具体科技手段,促使行业创新性发展。三是体现了市场化的改
革方向。在修改商车险主险扩展责任的同时,优化了行业纯风险保费计算机
制,有利于车险行业更快适应市场变化,提高险企经营效率,促使行业自由
公平竞争。
我们预计未来车险保费规模及承保利润均将实现一定程度的扩张,财险
行业将实现高质量发展。各险企科技转型或将进一步扩充保费收入,并带来
新的保险需求点。商车险无赔优系数的改变将加强行业竞争,消费者实际签
单保费将进一步降低,行业整体车险保费规模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但
行业改革带来的投保率上升及保额提升以及新车增长带来的保费收入一定
程度上将对冲保费下行影响。道路交通费率浮动系数的改变及商车险主险扩
展责任的删减有利于各险企优化车险成本率结构,提高经营效率,长期来看
承保利润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提升。头部险企科技业务布局较早,在定价能
力方面具有较大优势,有望更快适应车险综合改革带来的影响,获利或大于
中小型险企,预计市占率将进一步提升。
1.1、完善费率测算机制,提升险企经营效率
《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了交强险及商车险费
率测算机制,一方面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有利于保险公司优化车险
成本率,提升经营效率,长期来看利好险企发展。
轻微交通事故在我国全部交通事故中占比较大。我国交通事故等级划分
标准于1991年出台,根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
通知》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指轻伤1-2人/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
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交通事故指重伤1-2人/轻伤3人以
上/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指死亡1-2人/重伤3-10人/
财产损失3万-6万元的事故;特大交通事故指死亡3人以上/重伤11人以上
/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财产损失6万元以
上的事故。该等级划分标准自2012年开始与国务院第493号令进行了接轨,
至今仍未再次调整。根据新规定,一般交通事故为死亡3人以下/重伤10人
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下的事故;较大交通事故为死亡3-10人/重伤
10-50人/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5000万的事故;重大交通事故为死亡10-30
人/重伤50-100人/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事故;特大交通事故为死
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我国交通事
故发生数量自2005年起逐年下降,在近年略有回升,但历年来75%以上均
为较大、一般及轻微交通事故。
图1:我国交通事故发生数量(次)图2:我国交通事故发生比例按后果分类
资料来源:Wind,光大证券研究所整理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机制将增加险企赔付压力,交强险承保利润下滑。交强险理赔的触发原因很大一部分是基于轻微交通事故,因此本次正式稿中新增的针对轻微交通事故的条例将对保险公司造成较大影响。指导意见提出,鼓励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在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简化了理赔流程,一方面提高了消费者满意度,另一方面减少了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定损的费用支出及各险企之间的结算费用支出,对险企降低车险成本率有一定的正面影响。指导意见同时建议将采用该类快速处理方式
的轻微交通事故不纳入交强险费率上调浮动因素,该条例将促使保险公司让利给消费者,同时可能出现赔付率上升,对险企的赔付水平形成一定压力。但此次车险综合改革大幅上调交强险责任限额,我们预计在未来汽车销量稳定增长的情况下,险企交强险保费收入将进一步提升,但交强险作为国家统一收费标准的法定强制保险,长期来看险企交强险承保利润提升程度有限。
图3:2020年1-8月我国累计汽车销量(万辆)
商车费改增强行业竞争,有助于提升险企经营效率。针对商车险费率,本次正式稿加快了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频率,并且扩大了拟定无赔款优待系数时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将增强车险行业竞争,促使行业更快适应市场变化。结合本次改革中要求的附加费率上限的下调以及预期赔付率的提升,保险公司要获得较高的预期利润需要对营业费用进行合理的管控,加大了保险公司的挑战,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提
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改革后预计商车险基准保费价格及消费者实际签单保费将明显下降,行业整体车险保费规模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同时预期赔付率的提升将增加险企的赔付压力,在短期内压缩险企的盈利空间。长期来看,此次改革会促使险企优化商车险成本率结构,提升其经营效率与竞争能力,利好行业发展。
1.2、删除“指定修理厂”扩展责任,鼓励自由公平竞争
本次指导意见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商车险主险“指定修理厂”的扩展责任,旨在促进事故车维修行业自由公平竞争。若在商车险主险中加入“指定修理厂”扩展责任,4s店在工时费及配件溢价均高于独立售后门店的情况下,亦将受惠于新车销售渠道、原厂件资源及维修技术,形成事故车维修行业天然垄断。根据F6汽车科技联合同济大学共同发布的《2019汽车后市场乘用车维保行业白皮书》,在该样本的3000家门店中,独立售后门店工时费占比仅有4s店的53%。
图4:2018年我国4s 店工时费占比 图5:2018年我国独立售后门店工时费占比
此次修改删除了该扩展责任,有助于独立售后门店参与事故车维修行业竞争。对于财险公司而言,选择与优质独立售后门店合作能够有效减少单车赔付金额,降低商车险成本率,促使行业高质量发展。
1.3、明确具体科技手段,引导行业科技转型
在提升车险保障服务质量的同时,指导意见明确了行业“科技赋能金融”的发展方向,并提出了科技转型可运用的具体手段,主要包括生物科技、图像识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科技,鼓励各险企提升车险产品、保障、服务等的信息化、数字化、线上化水平。我们预计该条款有助于险企提高运营效率、加强风险控制、节约车险成本,同时车险产品配套服务的提高亦将改善消费体验,拓宽险企保费收入渠道,促使车险行业创新性、高质量发展。 疫情倒逼险企数字化转型,科技型险企受影响较小。今年年初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响,新车销量下滑导致了车险行业普遍新单下滑,现有保单续保亦受到一定影响。据汽车业协会数据,1月新车销量同比下滑近20%,2月新车销量同比下滑80%,下滑幅度进一步扩大。汽车行业持续低迷导致车险增速下滑,2月车险保费下滑幅度较1月进一步加剧,单月保费平均下滑7%左右。相较于传统保险公司,数字化、信息化水平较高的头部险企及新型保险公司受影响较小。
表2:头部险企车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情况(人民币百万元)
科技驱动车险业务转型,有助于拓宽保费收入渠道。以中国平安(601318.SH/2318.HK )为例,平安产险在疫情期间进一步强化了客户线上化服务,通过“平安好车主”APP ,借助智能机器人及理赔专家在线
支持,为客户提供了“一键理赔”功能,平均报案时间仅2分钟,最快结案时间仅3分钟,提高了客户满意度;同时,“平安好车主”3月上线“一键续保”功能,进而提升了客户黏性。截至2020年6月末,“平安好车主”APP 注册用户数突破1.09亿,较年初增长17.8%,超过93%的客户实现了一键续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