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食品【公布日期】2017.12.05
∙【字 号】
∙【施行日期】2017.12.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北京市医疗机构制剂规程》(2014年版)第二批质量标准意见的通知
各区局,各直属分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提升北京市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控制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规章,我局组织完成了《北京市医疗机构制剂规程》(2014年版)第二批拟收载品种的质量标准修订工作,现公开征求意见(附件1、2、3)。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于2018年2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说明及实验数据反馈至北京市药品审评中心,书面意见电子版发送至******************(邮件主题请注明“第二批制剂标准反馈意见-单位名称”)。届时未回复者将按同意处理。联系人:王旖旎、马书章,:57784412、57784417,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水车胡同13号,邮编:100034。
特此通知。
附件:京食药监药注〔2017〕24号附件1
京食药监药注〔2017〕24号附件2
京食药监药注〔2017〕24号附件3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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