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15篇
《福尔摩斯》读后感1
暑期喜得一套侦探小说,信手翻翻阅,很快就被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
他没有动画中柯南的高科技用品,但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和异常的耐心,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这让我就十分羞愧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所以他让我有所感触,也有了许多愧意。
同样他做事的耐性,也让我羞愧,一个人的毅力很重要,也正是这个毅力,让他能发现常人特别容易忽略的细节,能让他一个人可以坐下来想问题想一下午,也正是他超常的毅力让我十分的敬佩。我也常问自己为何做事总不成功,缺乏毅力,又让我明白了这一点十分重要的人生哲理和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也许我要为自己的鲁莽和草率付出惨痛的代价,但是他却正因
为有了这一力量而破了一桩桩的奇案,缜密的思维是十分重要的。也许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所以我做事总是任意妄为,不加思考。作为一个侦探,破解迷案的过程中推理是少不了的。他在破案中的推理环环相扣,精彩至极,让人惊叹。他对细节的观察更是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回程票的半截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非常长的一段路程。正如破解数学题时,很多都是从细节出发进而得到了结果。故而他的每个亮点,组成了一个完美的推理天才。
通读全文后更是被其所动,他是社会的一个折射点,表现出了人们对于这种人才的需求。也许只有在盛唐时人们才没有这种想法。虽然现在是治世,可是仍存在着尔虞我诈,繁荣的现代社会,快速的生命节奏,让人们变得更为浮躁,心不静何以破解案件。何以公平的判案。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推开层层云雾,总能看见云天。但如今有许多人为了名利,总是铤而走险,祸国殃民,虽然有法律的威慑,但是他们有着侥幸心理。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
《福尔摩斯》读后感2
这次寒假,我读了以《四签名》、《归来记》等闻名于世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世界入肉
文学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再加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就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明锐,推理能力极强,另外他的剑术、拳术、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福尔摩斯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不过年纪的变化性格有也变化。
福尔摩斯十分重视调查研究。他对自己接手的案件,无一例外都要进行细致的现场勘察,即使是烧焦的纸张,破裂的手表,陈旧的手杖,甚至死掉的老鼠也不肯放过。他善于从别人没有发现的事物中分析案例。“不被人注意的事物,非但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解决此类问题时,主要运用推理方法,一层层往回推。”在研究与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一定有根据的假设,再出矛盾与问题,进行调查与解决,解剖案情。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极其热情,也极其认真。他常常不畏危险,废寝忘食,独自深入罪犯巢穴,侦查案情。有时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到贼巢进行勘察,有时甚至在自身进行实验。
他认真观察任何人的言行举止、面部变化,对新闻和广告、人们的反应也进行深入了解。哪怕是牲畜的鸣叫、家具的陈设都会与案情进行联系。
福尔摩斯是个了不起的人物,缔造了侦探界的神话。虽然行为真有些古怪,但推理能力真是强悍。他不仅认真观察生活,还让细节体现价值。让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正因为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手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他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正因为破案的困难与艰险,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要成功,就应该从坚持不懈开始,只有它才能带我们走向胜利的殿堂。清醒、冷静、富有胆识,这就是我心中的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3
上个月,我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我期盼已久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一本关于破案的小说,我一拿到这本书就手不释卷地读了起来,聪明的福尔摩斯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思考细心推理,让我为之敬佩不已。
《福尔摩斯全集》这本书是由苏格兰的亚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它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
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福尔摩斯小说,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全集》更是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是每一个推理迷必备的案头书籍。这本书主要写了福尔摩斯通过自己的缜密的思考和细心的推理,最终查出凶手破案的故事。每当遇到遇到疑难案件,福尔摩斯先把所有的线索列举出来,然后不断地进行假设、反复推敲、亲自证实,再把有用的线索排列,还原成当时的作案过程,最终查出凶手,把凶手绳之以法。
看完这本书,我的内心澎湃不已,为什么福尔摩斯这么快就能破案?为什么福尔摩斯这么聪明?······我们也要像尔摩斯一样,遇到问题沉着冷静,细心观察,用心思考。他处理问题的态度正是我要学习的地方。
当今社会,人们为了图名声,为了图轻松,遇到问题敷衍了事,妄下定论,因此而导致的冤案错判屡见不鲜,好人入狱而坏人逍遥法外,每当看到类似的新闻我都痛心疾首。再想想我自己,我在学校也会这样,考试时候一道看似简单的题目,不认真审题也不打草稿计算,提起笔就草草了事,常常因为马虎而丢分。有些题目老师批改后,也不愿意订正,全都是因为想偷懒不愿动脑筋思考。读完这本书都,让我深刻地意识到这个坏毛病的严重性,并下决心一定要改正。
低头看看手中这本已经抓了很久的,封面上的福尔摩斯叼着一个烟斗,靠在小巷中的墙上低头思考着,我的内心不由地涌起一股敬佩之情,我也要向他学习,做一个爱动脑思考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4
在英国贝克街211号的房子里,住着一位著名的侦探,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更是无人能及。平常他都悠闲地呆地家里,抽着烟斗,懒洋洋地等待委托人上门,可一旦接到案子,立刻就会变得如猎犬般敏捷。《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桔核》、《蓝宝石案》、《吸血鬼》……无论多么曲折离奇的案子,到了他的手里。都会很快水落石出。即使你没读过侦探小说,也不会不知道他的名字——福尔摩斯!他所破的案件每一个都惊险离奇,扣人心弦,即使你感到恐怖,却也欲罢不能,这就是我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的原因。
福尔摩斯十分重视调查研究。他对自己所承办的案件,几乎毫无例外地要到现场进行仔细的勘查,即使是吸过的烟头、烟灰,未烧完的纸团,灯花的形状,一丝也不肯放过。他善于从各个方面对案例进行分析,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定的假想,提出矛盾和问题,带着这些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然后仔细研究,剖析案情,解决问题。比如《博斯科
姆比溪谷秘案》,他就长途跋涉、风尘仆仆赶到现场仔细勘查,从凶手走路步子的大小判断出他大概的身高,从两只脚印的深浅程度不同判断出凶手是个瘸子,又从凶手袭击受害者的部位判断出他是个左撇子,从地上的烟灰判断出凶手吸的印度雪茄等等,通过一系列细致入微的侦查、判断、推理,最终准确地出了凶手。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非常热情,非常认真。他常常不避艰险,废寝忘食、深入虎穴,侦查案情,有时深夜里到贼巢进行查访,有时甚至在自己身上进行毒气实验。比如《五个桔核》的案子,他废寝忘食,不惧危险亲自前去抓获凶手。
福尔摩斯善于运用心理学和逻辑学。他认真观察人物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心理活动,对周围的环境,人们的反映,报纸的新闻和广告,他都进行仔细的了解,把心理活动与证据材料联系起来,进行周密的逻辑推理。比如《吸血鬼》案,他将凶手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相关人物的反映以及周围环境等等联系起来,成功地推理出了凶手。
这本书不仅十分有趣,还教我学会了观察、分析与推理,想来学习也应该像破案一样,要善于思考,并掌握正确的思维方式。
《福尔摩斯》读后感5
最近我喜欢上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系列的书一共有八本。写的都是华生医生的回忆录,作者是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
主要讲的是华生医生去当了军医,阿富汗战争中有一颗子弹打碎了他的肩胛骨。他和大部分的伤员转到了医院,当他刚刚好一点儿的时候,又染上了印度伤寒症,醒来的时候,他就去了英国。他在英国很快就耗完了钱并遇到他的朋友小斯坦弗,经过他一介绍,认识了夏洛克福尔摩斯,他们合租了一间便宜的房子。随后讲的就是他,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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