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函
尊敬的供应商:
附:车辆资料清单
相关要求:
1、参加投标公司必须具有相关资质证明。
2、参加投标公司必须根据要求进行投标,不得随意增减险种。
3、中标人必须对保险服务的质量负责。
你单位若符合以上要求并愿意参加此项目竞争,请就车辆资料清单中的车辆及相关要求,于2012年11月20日下午5时前向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以密封函形式),逾期视作弃权。参加的保险公司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同时确保在接到开发区中标通知后2日内作出回复。
本项目将采用“质量第一,价格优先”的评审原则,在确保采购质量和良好服务的基础上,以价格低者推选中标供应商。
请在编制本项目报价表的同时,将车辆除规定参保项目外其他可参保项目及服务质量承诺以书面形式加盖公司印章并密封后快递或送至: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
联 系 人:
2012年11月6日
车辆资料清单
序号 | 品牌型号 | 车牌号 | 车架号 | 排气量 | 购车价格(万元) | 购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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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汽车商业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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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项目说明:此次车辆投保的范围共涉及3个方面,交强险、商业险和车船税。其中商业险包括: 1、车损险(按年车价递减5%);2、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3、座位险投保金额为每座5万元人民币;4、玻璃险(按国产计);5、不计免赔险。请各参保公司根据以上项目进行投标,不得随意增减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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