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的几点思考
摘  要:党的“二十大”对农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小农户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支撑,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因此,作者在提高县域家庭农场的发展水平,增强家庭农场的提升活力方面建言献策。本文阐述了我县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家庭农场发展的主要做法,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望得到重视,以期待家庭农场能够更好更快地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关键词:农场;现状;做法;问题;建议
引  言:
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以来,我县依照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下发了若干有关文件。定义了家庭农场的概念,规定了家庭农场申报条件,制定了家庭农场的资格认定标准和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的申报标准。并积极做好相关政策法规宣传、申报认定、示范培育、动态监测等工作。
我县家庭农场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做了一些调查和研究 。
一、我县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
目前,全县经县农业农村局农经部门资格认定并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系统的家庭农场数量有173家。经过规模经营户申请、乡镇初审、专家会审、县农业农村局网上公示、发文认定的县级示范家庭农场29家,上报审批认定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8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7家。主要的产业有茶叶、中药材、食用菌、魔芋、核桃、板栗种植、白山羊、生猪、肉牛、土鸡等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从发展的数量看,全县家庭农场173家,占全县种养户的0.5%左右,尚有相当一部分不够申报和认定条件;从经营产业的类型看,主要有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渔业和种养结合业。种植业31家,占18%;畜牧养殖业127家,约占73%;渔业和种养结合业15家,约占总数量的9%。山区的家庭农场以畜牧养殖业为主,现代化农机具、机械化作业受到地形条件的限制,现阶段能够利用的很有限。未来国家加大投入,提高适合山区农业农村小型机械装备的研发力度,会大大增强山区丘陵地段的机械化现代化装备利用程度。另从经营的规模来看,我县农业部门办理家庭农场申报登记业务。登记资本在10
万元以下的有38家,占总数的22%;10—50万元的有99家,占总数的57%;50—100万元的有23家,占总数的13%;100万元以上的有14家,占总数的8%。占地面积100亩以下的130家,占总数的75%;100—500亩的29家,占总数的17%,500亩以上的14家,占总数的8%。我县家庭农场发展起点低,规模小,发展的速度慢。
二、发展家庭农场的重大意义
(一)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为单位,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运用现代化农机具和农业科学技术,扩大规模,进行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经营,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韩雪的家庭背景
(二)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家庭农场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特点,产生了农业生产的效益化,提高了农民收入,农户发展家庭农场积极性很高。我们调研到的规模经营户中,他们的家庭人均纯收入大大高于当地一般农户。镇巴县杨家河勤兴养殖家庭农场主吴长山,学习了青贮饲料制作技术,充分利用当地大量的玉米秸秆,发展优质肉牛规模养殖,得到杨家河镇上支持,“家庭农场+脱贫户+
养殖基地”勤兴模式,合作养牛120多头,同时又引进良种肉牛—西门塔尔肉牛60多头,家庭年经营纯收入 近30万元。同时也增加了脱贫农户的收入。镇巴县鑫钥中药材种植家庭农场主刘凤奎,多年来从事天麻种植加工销售,家庭年经营纯收入20多万元。镇巴县简池镇耀举养羊家庭农场主罗耀举,自养300只良种白山羊肉羊,家庭年纯收入10多万元。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家庭农场主对家庭农场的发展充满信心,普遍有扩大经营规模的积极性和要求。不够家庭农场规模的种养大户,都积极寻求扩大规模,有发展家庭农场的愿望。一些长期在外从事二、三产业,积累了一定资金的青年,也有回乡创办家庭农场的意愿。我们调研的镇巴县桂鱼生态养殖大户户主李自余,就是在外地打工多年,积累了资金,回乡创办了镇巴县丰海源渔业养殖家庭农场。镇巴县润雪生态养殖家庭农场主张伟说,“常年在外打工,照顾不了家庭。这两年在外打工也不好挣钱了,国家正好提倡支持大力发展家庭农场产业,我觉得太好了”。张伟前几年在河南、湖北、青海等地建筑工地打工,积累了资金,回乡创办了家庭农场。
(三)完善和创新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家庭农场的基本内涵和申报条件告诉我们,家庭农场就是以家庭为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
劳动力,利用自家承包的土地以及自愿、依法、有偿流转他人的土地,开展集约化、规模化、商品化农业生产活动,家庭全部收入中有80%以上来源于农业经营收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看出,在此过程中,坚持了农村土地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赋予了村集体和农户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新内涵,从原来的“两权分离”,到现在的“三权分置”,坚持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根本地位,家庭农户拥有土地承包权,这两条底线不动摇。放活土地的经营权,通过建立土地流转交易服务窗口,加快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步伐,实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加快种养大户向家庭农场注册转型促进农业产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农民合作社规范合作提升壮大经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领发展,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支撑,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交织发展,农村产业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助力中国特社会主义乡村振兴。
三、主要做法
(一)出台政策办法,明确思路
为促进我县家庭农场健康发展,我县根据《陕西省家庭农场认定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镇巴县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阐述了家庭农场的概念内涵
、申报条件方法、认定程序,对县级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和面积以及土地流转年限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为我县家庭农场发展夯实了基础。
(二)设立了镇巴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与县农经站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各镇确定专人负责,各村确定联络员,组成建立了镇村土地流转服务窗口,开通镇巴县农村土地流转网上服务交易平台。为农户搭建了交易的桥梁,为加快农村土地流转适当扩大规模经营,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为农户土地合理规范交易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积极宣传调研和申报认定,大力培育家庭农场
结合农民合作社、农村土地流转、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土地确权登记等业务工作。我县农经部门经常深入各镇,走村串户,实地考察调研,紧紧围绕全县农业茶叶、魔芋、中药材、畜牧养殖业四大主导产业,鼓励各类家庭农场的组建和发展,不断扩大家庭农场的规模和范围。鼓励家庭农场积极争创省、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提升全县家庭农场的发展水平。 
四、存在的问题
(一)农经部门功能弱化,只有业务指导,没有管理的权利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这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申报认定、动态监测、示范培育的业务,需要计划、组织、奖惩、激励、协调、决策等的管理职能,同时需要有力的政策资金支持、物质上的奖励和精神上的鼓励,而这些有助于经营主体发展的外部有利因素,实实在在的利好,对于经营主体来说却很缺乏。经营主体得不到支持就很难愿意配合农经培育的工作,这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
(二)扶持政策无力,管理过于分散
我县农业农村局农经部门认定173家家庭农场,绝大部分尚未得到家庭农场方面实质性的支持和帮助。对家庭农场的管理、服务分散于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畜牧兽医工作站、农技中心等单位,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
(三)家庭农场主的素质有待提高
一是文化水平不高,平时缺乏学习,国家政策知之甚少;二是生产技术不高,仅凭实践生产经验,没有掌握农业科技;三是缺乏科学的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尤其是对现代经营管理缺乏深入了解,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
(四)家庭农场运作不规范
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生产经营制度、家庭农场记账簿等,虽然制度上墙,但是形同虚设,没有按规定实行;指导和扶持发展家庭农场的部门由于信息不对称,缺乏及时沟通,又相互推诿,使政策难以落到实处。
五、几点建议
(一)赋予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监管单位的管理职能权利
上级部门要赋予他们以职责和权力。让她们有能力有资源成为经营主体的管理者、业务指导者和有力的帮手,助力她们按要求规范化经营管理,提质增效升级。这一点很重要。否则,我们就很难达到我们所需要的效果。
(二)是强化宣传
家庭农场虽然发展了很多年了,并不是什么新生事物,但是很多人对家庭农场的了解及认识还只限于听说过,对什么是家庭农场?为什么要发展家庭农场?怎么发展家庭农场?等等,还是知之甚少。所以建议通过网络、电视台、报纸、宣传车等形式,加大对家庭农场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家庭积极申报认定家庭农场的资格,取得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户经营收入。
(三)是要确定执行主体,加强奖扶
涉农资金每年都被整合,但是资金整合不能代表就没有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奖扶了。建议上级部门确定政策执行主体与农经部门对接,适当地要照顾一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业务培育工作,贯彻落实好党的惠农惠民政策。
(四)积极培育农场主为新型职业农民
乡村振兴需要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具有创新创业精神,需要不断提高法制观念,需要不断增强生态环保意识。要通过农培中心组织举办的田间课堂、网络教室、理论教学和外出观摩学习的方式,使他们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使他们成为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
(五)明确责任,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