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有关单位:
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单位或个人委托存档人员。
二、所需材料及报送时间、地点
1、所需材料:
技术员: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
初级认定: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技术员评初级需提供员级证书原件及复
印件、继续教育证)。
申报中级、高级职称: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毕业证、(硕士研究生评中级需提供学位证、)外语证(或国家英语六级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已发表的论文(2篇)及复印件、业绩报告、一寸照片一张。
以后取学历进行职称申报的人员,需提供天津市教委或国家教委提供学历认证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党校毕业学员还需提供党校出具的学员证明及复印件。 代评中级职称
2、报送时间:2011年8月4日---2011年8月8日(8月5日上午报送申报人员花名册)
3、报送地点:区人才市场(杨村街泉州北路8号创新大楼一楼)
三、有关说明
1、人才中心各立户单位和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必须按照《职称评审申报细则》中的评审要求进行职称申报。
2、单位委托存档人员由单位职称负责人持待评审人员的准备材料,准确填写《推荐申
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花名册》(各单位可到人才中心领取)后统一办理;个人委托存档人员持委托存档凭证及以上准备材料办理。
3、详细情况请登录武清人才网(www.wqrc)查询。
四、
联 系 人:葛同志
:(022)82122053或82129333转610
传 真:(022)82124389
附件:1、《职称评审申报细则》
2、《推荐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花名册》
武清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1年8月4日 |
附件1:
2011年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称评审
申报细则
一、申报员级职称应具备条件:
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可直接认定员级职称。
二、申报初级职称应具备条件:
1.中专毕业取得“员”级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2.专科毕业,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本科毕业,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三、申报中级职称应具备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原始学历)取得初级职称后,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学历)取得初级职称后,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3.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
5. 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中级职称。
6. 市人事局“职称办”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申报高级职称应具备的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原始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 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5. 市人事局“职称办”规定的其它条件。
注:从事“会、统、经、审”的专业人员不具备初聘或晋升条件可参加市有关部门考试。
四、办事程序:
1、提供真实的准备材料,同时上报填写准确的《推荐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花名册》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2、审核上报材料,发放各种表格。
3、填写有关材料,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公章。
4、初审合格后,单位组织宣讲。
5、填写《公示通告》,在单位公示一周。
6、报市“职称评审委员会”。
7、市“职称评审委员会”批准后办理职称证书。
五、根据天津市人事局津人〔2005〕57号文件《关于完善职称评聘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各单位有符合以下情况的人员请依照执行:
1、专业技术人员可评审多个专业技术资格
同时在两个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单位允许设置的岗位范围内,除按规定申报原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外,还可根据在其他岗位取得的业绩成果,按照该系列(专业)规定的条件,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完善转系列评聘职称政策
①因工作岗位变动导致职称系列变化,且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按照现岗位要求和有关规定考核合格,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直接聘任与原职称级别相同的专业技术职务。
②聘任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后,符合现岗位对应系列高一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根据在现岗位上取得的业绩成果,按照现系列的要求,持原职称证书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经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和有关专家确认,原职称与现申报职称属相近专业的,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③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后,要求取得现岗位对应系列同级职称证书的,应当按照该系列规定的条件参加考试或评审。
④转入有资格准入等特殊规定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或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执行职称外语考试政策
①2005年及以后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的,以及参加我市古汉语、医古文(四部经典)考试,成绩达到我市通用标准的,其成绩有效期至评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束止。
②2005年及以后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仍划定地方标准,达到地方标准的,其成绩
在当年评聘相应级别的职称时有效。
③通过专业技术资格或职(执)业资格考试取得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决定外语水平要求。
④我市原有的职称外语免试条件继续执行。
4、取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中级职称时取得的3个模块合格证书,在申报高级职称时继续有效,只需再取得1个模块合格证书。
5、简化职称评聘手续
①凡在非本市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省部级人事(职称)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本市所属企事业单位后,可不办理外省市调入职称认定和换证手续。经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考核合格,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后,符合高一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持原省部级人事(职称)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直接申报.
本人不再申报职称或因其他原因要求取得我市职称证书的人员,仍可按我市原规定程序办理外省市调入职称认定和换证手续。
②参加国家人事部统一组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相应执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聘任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直接聘任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符合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持执业资格证书直接申报,其中非本专业学历或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在申报高级职称时免于专业知识考试。
六、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请计算机免试:
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取得初级程序员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所属及乡镇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七、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请外语免试(视专业而定):
工农兵学员;50周岁以上;获得省级奖励的专业技术人员;大学英语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八、关于论文的几点说明:
纺织机械、设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需要至少三篇论文(每年六七月份有论文征集)。
其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的论文中至少要有一篇为第一作者。
九、有关问题的要求:
1、有申报职称任务的单位必须成立由11人以上成员组成的推荐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单位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和众代表。
2、凡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必须进行业绩宣讲,众推荐小组以无记名的投票方式进行推荐,同意推荐人数超过半数以上的申报人员,由主管局级单位,按照武人[1999]9号文中“有关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要求”推荐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同意推荐人数未超过半数以上的申报人员,单位本年度不得推荐。
3、公示,凡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单位同意推荐申报的人员)按公示的有关内容在基层单位公示一周,接受众监督,无众反映的按正常程序和规定进行申报,有众反映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4、申报职称的各种表格一律打印,各种复印件一律用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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