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根据国家、省人事行政部门有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关政策,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管理按专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3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第2章 组织机构
第4条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全集团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管理工作,各级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是本单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管理机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批准后单设管理机构。
第5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及集团公司关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管理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2、适时做好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合理调整和控制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
3、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制定任期内的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完成任期内考核。
4、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工作目标,做好年度考核。
5、做好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
学历、资历、业绩、考核等情况及时确定申报名称和等级,办理申报、评审或委托代评手续;
6、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管理;
7、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管理;
8、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费收缴及管理;
9、信访接待工作。
第6条 任职资格评审
1、高级任职资格评审:经省人事厅授权,工程技术系列高级任职资格由“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其他高级任职资格统一由集团公司委托省级其他专业高级评审机构评审(会计系列高级任职资格委托评审时须经财务中心审核)。未经集团公司同意擅自委托评审的,不予聘任。
2、中级任职资格评审:经省人事厅授权,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任职资格由“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其他中级任职资格由各单位组织申报、评审并办理相关手续。
3、初级任职资格评审:各类初级任职资格的评审由各单位组织申报、评审并办理相关手续。有条件的单位可成立综合性的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委会,负责本单位初级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工程技术系列初级任职资格评审也可委托集团公司工程技术系列中评委代评。
大中专毕业生的资格认定,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集团公司机关、财务中心、研
究院的大中专毕业生的资格认定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7条 经济、统计、卫生、会计、审计、翻译(部分专业)等系列中、初级已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均须通过考试取得,各单位不得评审。
第3章 高、中级工程师评审
第8集团公司工程技术系列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
条 会原则上每年第四季度召开一次评审会议。
第9条 召开评审会时,从评委库中随机选取执行评委。执行评委须按时参加会议、集中精力、履行职责。如发现两次失职行为者进行更换。
第10条 工程技术系列评审按国家原人事部、化工部《化工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例(试行)》(人职改[1994]23号文件)和省人事厅《陕西省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申报及量化评审试行意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答辩操作规则(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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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评审
一、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至少二年为优秀(其中评审当年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二)申报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4)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以上奖、国家星火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含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5)取得工程师资格后,获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年科技奖者。
2、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须任工程师满五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满十五年。
(2)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十年。
(3)后取得大专学历人员,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十五年。
(4)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十八年,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十年。省、市级单位(含市辖区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
3、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破格晋升条件:
必须精通本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有关基础理论,了解国内外进展动态,在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并免除外语考试要求:
(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一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两名,一等奖前三名。
(2)在急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
(3)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
(4)留学回国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或引进急需的特殊人才。
(三)外语条件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A级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符合第十四条免试条件者除外)。
国线A级有效期四年,省线有效期一年。
(四)计算机条件
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符合第十五条免试条
件者除外),要求五个模块。
二、答辩要求
凡评审高级任职资格者均须进行答辩,答辩规则按照省人事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此表要求贴照片,填写“呈报单位意见”一栏时,要求写明公示结果。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
3、《评审简表》一式十五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4、学历证书、任现职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任中级以来的聘任证明(聘任证书或文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5、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或《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一份。
6、全国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或《陕西省职称计算机考试免试申请表》一份。
7、任现职以来,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并公开发表的论文两篇。
8、体现本人任现职以来从事技术工作业绩总结一份。代评中级职称
9、单位报送《汇总表》一份,要求用A3纸打印,并报送Excel电子表格。
10、单位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11、单位出具的以写实为主的业绩推荐破格申报材料。
12、申报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评审材料目录》(目录粘贴在材料袋封面并标清相关材料目录。装订顺序是:①单位业绩推荐破格申报材料;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或单位公示证明);③学历证书复印件;④任职资格复印件;⑤聘任证明;⑥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⑦外语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表;⑧计算机证复印件或免试表;⑨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