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加支撑公司转型升级相配套的各类职称及职业资质的学习与考试,创造吸引、培养和凝聚优秀人才的良好激励环境,进一步提升公司全体员工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依据《职称、职业资格、学历津贴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加推动公司转型升级,保障“四做四商”的各类职称及职业资格的学习与考试;
(二)学以致用、评聘结合原则:员工取得的各类职称、职业资格,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工作内容一致方能享受相关待遇;
(三)差异化原则:各类职称、职业资格津贴需通过相关部门评审,以对公司发展的贡献及考取证书难易程度为衡量标准,制定不同的津贴待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公司班子及其他领导、分子公司班子、税后制人员、内退或退休返聘人员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规定的职称与职业资格津贴是指与公司经营工作、战略发展相关,与本人本职工作内容一致而发放的津贴。对于与公司行业特性、本职工作无关的职称与职业资格不在本办法规定所享受的津贴范围之内。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管理机构:公司成立职称、职业资格津贴评审管理办公室,成员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具体职责如下: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津贴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各单位员工积极参与各类职称及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考试;负责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对现有及各分子公司、公司机关各部门申请新增的职称与职业资格类别及津贴标准进行评审;负责检查各部门、分子公司津贴发放、证书管理等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公司财务部、审计监察部负责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对现有及各分子公司、公司机关各部门申请新增的职称与职业资格类别及津贴标准进行评审。
第三章职称津贴标准
第六条通过国家人事部门考试或评审认定的各类职称,在公司从事证书相关专业
岗位工作的正式员工,可按月享受职称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正高级职称:正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经济师、正高级高级会计师、正高级高级审计师等1200元津贴。
(二)高级职称:副高级工程师、副高级经济师、副高级会计师、副高级审计师、副高级政工师等800元津贴。
(三)中级职称: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中级政工师及以考代评的中级工程师等400元津贴,国家人事部门评审认定的中级职称100元津贴。
第四章职业资格津贴标准
第七条通过国际各类职业资格认证机构认定,在公司从事证书相关专业岗位工作的正式员工,可按月享受职业资格津贴,具体标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计算机类国际认证资格等800元津贴。
第八条通过国家各类职业资格认定,在公司从事证书相关专业岗位工作的正式员工,可按月享受职业资格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专家系列
1.国家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10000元津贴;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1200元津贴。
(二)工程系列
1.高级职业资格:
(1)注册一级建造师1500元津贴;
(2)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土建工程师、注册一级结构师800元津贴。
2.中级职业资格:
(1)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二级建筑师、注册二级结构师400元津贴。
(三)电气、化工系列高级职业资格:
1.注册电气工程师1200元津贴;
2.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1000元津贴。
(四)质量管理系列
1.高级职业资格:高级质量管理师800元津贴。
2.中级职业资格:中级质量管理师400元津贴。
(五)项目管理系列
1.高级职业资格:CPMP、PMP高级项目管理师800元津贴。
2.中级职业资格:CPMP、PMP中级项目管理师400元津贴。
(六)财务审计系列
1.高级职业资格:
(1)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AIA、ACCA、ACA、HKICPA、AICPA)1200元津贴;
(2)中国注册会计师1000元津贴;
(3)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800元津贴。
(七)法律系列高级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A证)800元津贴。
(八)人力资源、党工系列
1.高级职业资格: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企业培训师800元津贴。
2.中级职业资格:中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企业培训师400元津贴。
(九)物流招标系列
1.高级职业资格:高级物流师800元津贴。
2.中级职业资格:中级物流师400元津贴。
(十)安全、环境系列
1.高级职业资格:
(1)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800元津贴;
(2)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400元津贴。
2.中级职业资格: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200元津贴。
(十一)计算机应用系列
1.高级职业资格(高级工程师) :
(1)Oracle数据库认证大师、Cisco认证网络专家(CCIE)、Cisco认证网络高级工程师(CCNP)、华为认证网络互联专家(HCIE)等800元津贴;
(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等600元津贴。
2.中级资格(中级工程师):
(1)Oracle数据库认证专家(OCP)、华为认证网络高级工程师(HCSE)、JAVA认证开发员(SCJD)等400元津贴;
(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信息安全工程师、软件设计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网路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
息系统管理工程师等300元津贴。
(十二)生产系列
1.依据《公司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管理办法》,通过公司职业资格认定的给予相应津贴补助:
(1)中级工70元津贴;
(2)高级工100元津贴;
(3)技师150元津贴;
代评中级职称(4)高级技师300元津贴。
2.通过当地劳动部门认定的岗位职业资格,给予相应的津贴补助:
(1)技师100元津贴;
(2)高级技师200元津贴。
后续等级评定后再做津贴补助。
第五章学历津贴标准
第九条通过国民教育考试并取得学位认定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员工学历津贴:(一)博士研究生津贴:采矿、煤炭、热动及机电等相关专业并从事相关岗位工作2000元津补贴,其他1600元津补贴;
(二)硕士研究生津贴:采矿、煤炭、热动、集控、电气、热控及机电等相关专业并从事相关岗位工作1000元津补贴,其他800元津补贴。
第六章享受津贴原则
第十条员工所取得的学历类津贴可与职称、职业资格津贴进行累加。
第十一条多种职称、职业资格津贴不能进行累加。员工若同时取得多种职称、职业资格,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职称、职业资格津贴待遇。如本岗位工作内容确需一个以上职称、职业资格的,须经本人申请——部门主管领导同意——人力资源部复核——人力资源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享受一个以上职称、职业资格津贴待遇。
第十二条享受方式:
(一)员工考取与本岗位工作相符的职业资格,证书取得后可按制度要求申请职业资格津贴或报销培训相关费用(不同时享受津贴)。
(二)员工考取与本岗位关联性不大的职业资格证书后,经主管领导审批,根据相应制度可向公司申请费用报销,但须签订培训协议并根据报销金额限定服务年限;取证后不可申请职业资格津贴。
(三)根据学以致用、评聘结合原则,职称、职业资格与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内容一致性须经人力资源部与部门负责人结合实际工作内容确定。
第十三条以下情况不享受津贴待遇:
(一)员工取得的各类职称、职业资格、学历,与本人所从事的工作内容不一致的;
(二)除财务、审计、法律、建筑类等因公司资质问题不能注册在公司的执业资格外,其余执业资格未在公司内部注册的;
(三)因员工个人原因未能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提交至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的。
第七章津贴申请流程
第十四条员工取得本办法中规定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申请相应津贴及员工转正后申请相应津贴的,按先申请后发放的原则,所有员工按本办法中规定津贴标准享受津贴待遇;未审批通过的不予发放。
第十五条本办法中未涉及的公司急需的职称与职业资格,且与员工本职工作内容一致的,员工需提交津贴申请流程审批,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用人部门、相关部门共同对新增职称与职业资格项目、津贴标准进行评审,报人力资源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按证书重要程度按月为员工发放津贴。
第十六条岗位变动的,须重新审核享受津贴标准,经本人申请——部门主管领导同意——人力资源部复核——人力资源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享受职称、职业资格津贴。
第八章其他
第十七条根据国家各类学科及职业资格科目的变化、公司战略的调整,人力资源部原则上需每年组织公司审计监察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对本办法中规定职称与职业资格项目及津贴标准进行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对本办法进行修订。
第十八条人力资源部应做好证书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收回所发放的全部津贴。
第十九条本办法中未包含的具有行业特性的职业资格,可制定相应的津贴标准及评审细则,上报人力资源部组织评审,并作为补充。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原《公司职称、职业资格、学历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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