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责任书
师德师风责任书1
为了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师德修养,营造优良师德师风氛围,树立教师的新形象,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争创人民满意的教育,让每个学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根据椒教工[]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师德师风责任书: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力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贡献。
二、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身的法制意识,依法施教,依法管理。
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护学生,全面关心学生思想品德、学习、生活、健康。尊重每个学生的人格,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或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不搞第二职业,杜绝有偿补课。
四、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集体荣誉,事事为学校着想,爱护公物,关心学校一草一木。认真工作,勇于承担重任,乐于做平凡小事,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擅自调课或请人代课,上课不接、打电话。
五、加强自身修养,说话和气,以礼待人,尊重别人,热情接待来访,言行举止文明,衣着整洁大方。在思想境界、文化修养、道德情操方面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凡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事事处处做学生表率。
六、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努力学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文化,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使自身各方面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得到提升。
六、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集体,服从全局。不准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不准违规闹事、上访;不准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文明活动;不准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用书资料和其他商品;不准收取学生及学生家长赠送的钱、物。
八、加强团结,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从学校整体利益考虑问题,待人诚恳不虚伪,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杜绝有损于同志的言行,光明正大,坚持团结,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九、按教学工作要求,认真制订教学计划,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认真组织课外活动,认真进行考试评价。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减轻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一、指导思想:
为了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师德修养,营造优良师德师风氛围,树立教师的新形象,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争创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全面、求实、灵活、创新”的教风,让每个学生享受到充分、优质的教育,特与全体教师签订如下师德师风责任书:
二、责任对象:
学校所有教职员工
三、责任内容
l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顼基本原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 、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身的法制意识,依法施教,依法管理。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集体,服从全局。不参与迷信、赌博等活动;不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用书资料和其他商品。
3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关心、爱护学生。按教学工作要求,认真制订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上课和开会不接、打电话、发、看短信,不擅自离开课堂和会堂)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组织课外活动,开展学科综合性评价。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减轻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擅自调课或请人代课。不搞第二职业,不有偿补课。
4、尊重每个学生的人格,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与家长沟通不训斥、不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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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加强自身修养,说话和气,以礼待人,尊重别人,热情接待来访,言行举止文明,衣着整洁大方,为人师表。
6 、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努力提高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使自身各方面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得到提升。
7、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集体荣誉,加强团结,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杜绝有损于集体的言行,光明正大,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教师的师德表现和师风状况纳入学校目标管理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聘任、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校盖章:
教职工签名:
师德师风责任书2
为进一步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全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塑造全体教师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____区教育系统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明确对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学校与教师本人特签订本责任书。
1、认真学习领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精神实质,关爱学生,遵守守法,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得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能训斥、羞辱学生家长,不能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或交办私事。
3、严格执行收费制度,不得乱办班、乱收费、乱补课,不准在家庭招收任何形式的补习生、特长生。
4、不准向学生推销书籍、教辅资料、音像制品或其他物品。
5、严肃考纪考风,端正教风学风,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6、教学上要力求创新,积极参与新课改,不能敷衍塞责,不准擅自调课、停课和缺课。
7、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职业道德修养,法律意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杜绝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发生。
8、严肃纪律,不准酒后上班,上课时不准抽烟或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要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满意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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