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理性看待网购“7天后悔权” 经典案例文库宣
讲家
【网络舆情】
【事件介绍】
网购“7天后悔权”实施买卖双方各有担忧
在网络发达的今天,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以往,市民在网上购物时经常会遇到退货难的问题。今年3月15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后,网购市民可享受“7天后悔权”。但是,仍有部分市民和网店店主担心“7天后悔权”会出现漏洞。
事例1>> 皮衣没有邮寄单号成功索赔200元
刘女士在四平市一家商场做销售主管,平时有上网购物的习惯。去年冬天的时候,她在网上给自己的丈夫购买了一件皮衣。
刘女士说,她在购物网站上精挑细选,挑选了一件价格合适的皮衣。她拍下皮衣以后,通过支付宝向对方支付了1600余元的购物款。
“那边显示发货了,但一直也没有给我邮寄的单号,我都不知道皮衣大概什么时间到货。”刘女士说。
原来,刘女士在以往的购物经历中,都会关注网购物品的邮
寄单号,随时查看物品到达地点和时间。但是,她这次购买皮衣后,网店方面没有提供邮寄单号。直到过了1周左右的时间,皮衣的消息还是没有。于是,她在网上联系了网店店主,对方称因为业务忙忘记发邮寄单号了,会尽快补发。
然而,刘女士又等了3天,还是没有获知皮衣的邮寄单号。按照网购规定,如果15天内购物者不选择确认付款,购物款将自动打到网店一方。
“我多次询问,对方的态度很不好,让我很生气,最后我向购物网站平台进行了投诉,提供了相关证据,最后皮衣成功退回,对方补偿给我200元。”刘女士说。
事例2>> 衣服与图片不相符买家遭遇退货难题
提起一次网上购物的经历,市民唐女士也十分气愤。唐女士看中一件秋装,因为网店内的衣服图片很好看,穿在模特身上别提多美了,于是唐女士就心动了,很快拍下了这件衣服。3天后,唐女士成功接到了这件秋装,但这件衣服穿上去很别扭,怎么看都和网店内的图片有些不同。她再次打开了那家网店,拿着衣服与网点内的衣服照片进行对比。
“不对比不知道,一对比发现差很多。”唐女士说。
网店内照片中显示,这件秋装的彩十分显眼,面料也很板正。然而,唐女士手中的衣服颜却显得浅了很多,面料摸上去就像普通材料制作的一样。
“我后来想退货,可对方称衣服没有质量问题不给退。因为我
平时上班很忙,就放弃了投诉,这件衣服现在还放在柜子里没有穿。”唐女士气愤地说。
事例3>> 购手机配置不同给差评遇电话骚扰
李先生也有一段郁闷的网购经历。去年年初,他想要更换一部智能手机,但实体店内的手机价格高达数千元。
一天,李先生浏览了一家购物网站,发现了自己喜欢的那部手机,价格比实体店内便宜好几百元。于是,他通过银行给卖家汇去了购物款,满心欢喜地等待收货。
几天后,李先生顺利收到了那部手机。但手机性能和实体店的手机差了不少。于是,他就拿着手机到实体店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他买的这部手机配置比实体店内的配置低了不少。
“我当时就是奔那个型号去的,但购物网站上并没有细分型号,我也只能吃哑巴亏了。”李先生说。
原来,李先生购买的手机与自己在实体店内看上的那部手机外表基本一样,但型号上有所差别。但是,因为网店店主并没有标注手机的具体型号,李先生买手机的时候也没有细问,退货当然遭到了拒绝。为了表达自己的气愤,李先生在网上给了这家网店差评,没想到遭遇了电话骚扰。
“对方总是在半夜给我打电话,还说一些很不礼貌的话语,我直接把对方电话给屏蔽了。”李先生说。
网购“7天后悔权” 买卖双方有担忧
3月15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关于网购的亮点就是购物者可享受“7天后悔权”,可无理由退货。但是,像鲜活易腐的商品、报纸、期刊等物品除外。
对于“7天后悔权”的事情,记者咨询了专业律师。
律师介绍,新《消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是,除了特别物品不适用外,商家已标明不宜退货的和退货时商品未保存完好的也不适用。
对于这一点,部分网购市民表示对“7天后悔权”表示了担忧。因为新《消法》并没有明确不宜退货的详细种类和规定,如果商家将大多数商品标注了“不宜退货”,网购后在退货上仍将面对难题。
网上购物的网站
3月14日,记者还联系了一家网店店主。这名店主表示,网购“7天后悔权”实施后,购物网民会不会过度维权。比如有人购买了一件商品,使用了7天后要求退货,然后再使用7天,退货后仍可以使用崭新的商品,这样一来一定会影响到网店的正常运营。
网购要注意细节保存好相关证据
王女士,资深网购一族,有着多年网购经验。“其实只要自己在网购时注意细节,很多纠纷都可以避免。”王女士说。
王女士提醒市民,正规购物网站都有相关纠纷的处理投诉平
台,关于退货等要求的条件也很明确。市民在购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选择正规的购物网站,挑选信誉度高、有“三包”或退货标识的商家,仔细查看相关条件再决定购买。另外,市民在网购期间务必要保存好每一项步骤的相关证据。一旦遭遇网购纠纷,可以将相关证据提供给购物网站的投诉平台。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大多数网购市民基本可以达到自己的投诉要求。如果问题仍不能解决,要及时向消协进行投诉。
拿什么保证“网购消费者后悔权”?
在《消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
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四种“商品”不在“后悔权”的范围之内,并且严格规定了“7日”为限。表面上这一规定严格审慎,将极大保护消费者权益,但具体操作和执行上仍然会存在诸多困惑。“办法”中规定以消费者收到商品7日内退货,问题是何谓“收到”?本人签收当然是收到,保安室代收算不算?以及此前一些网友反映的,快递单显示“门把手签收”“门缝签收”,如此代收货产生纠纷,怎么判断?在退货过程中发生商品“损坏”,责任如何厘清和分担?这些细节性问题尚缺乏细化规定。
另外,法律和规章设计“后悔权”理念中包含有扭转消费者弱势地位之意,在法律制度上提供给消费者更多的支撑,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