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障方案
农村医疗保障方案1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简称新农合),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新农合基金运行效益,使广大农民得到更大实惠,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人员安排(见附表)
  参合率最低达到本村人口的95%。
  二、时间要求
  1、合作医疗资金收取考核时间:11月1日---12月30日,期间逢周一、四上报实际收取进度到办公室。
  2、各村查漏补缺、汇总:1月1日---1月10日。
  3、镇汇总交票:1月10日---1月15日。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政领导片长负责制,亲自抓,要站在切实为人民众办实事的高度,积极督促片内各村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根据县里要求,参合率95%的既定工作任务,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
  2.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把县合管办印制的合作医疗补偿办法宣传资料发放到户。
  3.x年个人参合交纳资金60元。参合对象为我镇户籍的农业人口,预计在x年出生的新生儿,婚嫁到我镇且无论户籍是否迁入我镇的新增农业人口,农村户口的在校学生,毕业后户口尚未迁回但在家务农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上对象必须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参合信息表由镇合管办负责,镇民政办负责把五保户、低保户、名单提供给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及村干部负责核对名单,五保、低保对象只开参合票据不收现金,其参合资金由镇民政办统一存入新农合账户。
  四、注意事项
  1、参合人员实行应收尽收,尽量消除代扣。
  2、交票时每本票据上应具名参合人数、实收人数、低五保人数、及实收金额,参合的,新参合的,代扣的人员应按统一格式做好汇总表。
  3、已办准生证的孕妇,先给小孩取好名后可参合,避免小孩出生后住院不能报账。
  4、低保、五保对象以镇民政办提供的名单为准,这些对象应开具票据并汇进总表里面,可不收取参合资金。
  5、村干部要将收取的参合资金及时打入指定账户,禁止挪用参合资金,每周凭打款单报新农合参合进度。
  五、奖罚考核措施
  1、对完成95%(包括95%)以上的村,按参合人数每人0.5元奖励给该村干部;90%以上、95%以下的村按实际参合人数每人0.3元奖励给该村干部;90%以下的村取消奖励,年终时不予评先评优。
  2、如出现发票遗失,每本票扣该驻村干部400元,扣持票村干部400元。
农村医疗保障方案2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十一五”规划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从今年起,中央财政、省、市政府将增加对参合农民的补助,由去年省、市财政补助9元增加到27元,现根据基线调查结果,结合我县实际,对《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宁政发[]18号)进行如下调整:
  一、资金筹集
合作医疗怎么交费小程序  第三章第七条改为:中央、省、市、县财政补助,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用于大病住院统筹使用。农民交纳的10元纳入家庭帐户,用于门诊报销,用完为止。
  第三章第八条改为:今年凡我县农村常住人口,以户为单位,按每人10元筹集,7月31日前由乡镇政府一次性筹齐,上缴县财政局专用帐户,作为合作医疗专项使用基金,实行乡筹县管。参合率争取达到95%以上。各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负责对参合众建立电子档案,逐村、逐户、逐人录入参合信息。
  二、滚动式筹资
  第三章第九条改为:从第三运转周期(9月1日)起,众看病就医的同时,交纳下年度的参合基金,由负责报销的定点医疗机构签发下年度(1月1日到12月31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证》。以后的资金筹集不再由政府统一组织,纳入滚动式筹资轨道。今后,随着农民交费的逐年增加,执行不同的报销标准。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转周期与上级要求和财政年度不符,从今年起进行调整。运转开始时间由每年的9月1日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结束时间由每年的8月31日调整为每年的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