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的故事
初二的故事1
眼界有多大,路就能走多远。秋风唰唰,富丽堂皇的门外,梧桐叶从树上慢慢地飘下来。屋内,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正在一架昂贵的钢琴上弹琴,新上市的名牌手机放在她的钢琴上。她修长的手指在钢琴键上跳跃着,高低起伏,紧接着一个个悦耳的音符钻进耳朵里来。
旁边的保姆也沉醉在这美妙的音乐里了。忽然,女孩灵机一动,用手机录了一段视频发在某社交APP上。由于该女孩是某网站的知名人物,一发出就有许多人点赞、评论、转发。其中,有一个眼尖的网友发现她的手机,在下面评论:“哇!你的手机可真漂亮,一定很贵吧!”不久,女孩弹完钢琴,用湿纸巾擦了擦手,拿起手机翻了翻自己的动态。无意中看见了那位网友的评论,叹了口气,回复他:“我刚才弹着上百万的钢琴,但你却只看到了只值几万块的手机,眼拙啊!”
中午,一辆豪车停在门口,穿著名贵的貂皮大衣,手上拿著名贵的包包的妇女从里面走出来。迈着轻盈的步子,走进屋子。走到餐桌前,优雅地坐下,女孩走过来用甜美的音嗓喊了一
声“妈”,妇人只是应了一声,便拿出手机翻了翻女孩的动态,看见了女孩的评论,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回复女孩的评论:“你现在住在一个价值几千万的房子里,眼里却只有你那个几百万的钢琴,智拙啊!”傍晚,谈完应酬的男人回来了。进家后,女孩正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看见男人回来了,没好气地叫了一声“爸”,可怜的男人还连忙答应。男人拿出了他用过多年的手机,看见了女孩的动态和女孩和妻子的留言,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割了一下,眼泪滴在手机屏幕上,他按下手机键盘评论:“你们有一个爱你们的丈夫、父亲,而你们眼里却只有你们梦寐以求的金钱,心拙啊!”
初二的故事2
提到书,我可是有满肚子的话要说。作为一只专业“小书虫”,我很小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尽管它是那样的平凡而简单,在我内心深处却占有极高的地位。每当我捧起一本本书,脑海中总会浮现出过往的一件件趣事……
对于我来说,没有书的生活就仿佛没有糖的咖啡,我的生活离不开书。不知何时,一位厚厚的眼镜“将军”悄悄地骑在我的鼻梁上作威作福。为了不让我的近视度数加深,我的家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电子设备停用不说,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也限制在半小时以内……停停停,
打住打住,不是吧,连看书时间也要限制?没办法,为了给我的生活“加点料”,我必须也要采取一些“对策”了。
我的计划:深夜窃读。随着妈妈离去的关门声,早已蜷缩在被窝里的我一跃而起,好像打了鸡血一样。好书本,打开手机,一切OK。我再次缩进被窝,津津有味的读起来。一页,两页,三页……我忘记了一切,沉浸在书的世界之中。突然,门口传来几声脚步声,这声音犹如炸雷一般,把我硬生生的从书的美梦之中惊醒。我怀着对书的依依不舍,手忙脚乱地收拾起来。当妈妈进来时,她见到的只是一片漆黑。等等,那边为什么还在发亮?哦,我的上帝!手机居然被我遗忘了!此刻,它还在顽强地工作着,发出亮眼的光芒……我的计划终于以失败告一段落。
哼,幸好我还有计划B。计划B就是……什么?妈妈说她同意我看课外书了?原来,妈妈从上次的“深夜窃读”事件中,发现了我对书的热爱和依依不舍,所以决定增加我的阅读时间。哈哈,这可太棒了,这下我的计划B可就英雄无用武之地咯。
从此,我更热爱读书了。
初二的故事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这句话中可以得知,一个不爱读书的人,是一个可怕的人;一个不爱读书的人,是一个没有希望的人。我所以十分喜爱读书。
我是我家的小书迷。
我的这个美喻可不是瞎得的,而是因为只要我面前有一本书,我就会如饥似渴的读起来,而且无论任何时间,地点。我还因此作业写到了很晚。
我喜欢看世界名著系列。《海底两万里》和《八十天环游地球》让我大开眼界,见识了大自然中的趣事和各种有意思的风俗。《狐狸列那的故事》和《汤姆索亚历险记》讲他们利用机智和敌人周旋,给敌人搞上恶作剧,戏弄、折腾、折磨敌人。他们的经历让我捧腹大笑。《白牙》和《野性的呼唤》让我觉察出动物也有尊敬主人之心。但是他们还是会有着一点的本性。《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和《爱丽丝梦游仙境记》让我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想像力。我在阅读时浮想联篇。开卷有益,开卷有益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我去郑州,必定是得去一个地方,郑州购书中心。当我第二次去的时候发现那里竟然有卖《快乐星球》的。所以我一直在那里读,读的是如饥似渴。等我看完四本书抬头一看,人呢?
我的妈妈去哪了?我的心里在想:管他地,反正我一个大活人是丢不了的。我又埋起头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了。二个小时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的妈妈才来接我。
看,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初二的故事4
哈哈!大家好呀!本人第一次来到这个美丽的学校,面对一张张陌生的面庞,我感到十分恐惧,因此为了尽快到好朋友,本人写了这份推荐书,好了!快来瞧瞧吧!
姓名∶与叶子同音,不过我可不是树叶哟!而是叶梓,同学们你们肯定会问,怎么会去这么怪的名字,哈哈!那是因为我亲爱的老爸老妈想让我成为像叶子那样默默做出贡献的人。
性别∶与我老妈同性
年龄∶目前11岁
外貌∶要说我的外貌,那可大有一番说头,首先,我有一头乌黑又带有一点自然卷的头发,浓密的眉毛似乎有点不对称,一双眼睛总是忽闪忽闪的,最令人烦恼的就是我的耳朵了,竟
是往里翻得,小时候,小伙伴看见我的耳朵,还说我是妖怪呢!总之我自我感觉还是长得不错了!
性格∶说了这么多来说说我的性格,我的性格呢!用妈妈的话说就是―双面人。在学校里我可是个乖乖女,往往老师说一我不敢说二,简直把老师的话当成圣旨了。可一到家里,我就开始调皮起来了,一会儿把妈妈收拾好的房间变成“狗窝”,一会儿用旧布给洋娃娃缝衣服,让碎布满天飞。可是只要妈妈一吼,我马上溜之大吉,等妈妈后脚刚踏出门外,我马上又开始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了。这不有一天我闲着无事,就把所有的衣服拿出来给洋娃娃们办时装舞会,我正玩的开心时,忽然,妈妈回来了看见我的房间里遍地是衣服,各种纸片满天飞,立即使出了她的绝招“狮吼功”我一看大事不好,马上准备开溜,结果被妈妈抓住对我进行“严刑拷打”,我在嘴上说,好好,一定改正,结果,等妈妈一走,我又开始自己的称霸时代。
爱好∶看书,画画,听音乐等
好了,我就是这样一个双面女孩,一个喜欢读书、画画的女孩,如果你喜欢我就和我交朋友吧﹗
初二的故事5
我叫邓清文,今年11岁。在安居育才读书。我的性格十分阳光、开朗,十分热情。我的兴趣是打羽毛球,以后想当一名人民教师,因为我认为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位。当然,我也喜欢看书,特别是名著??
说起体育,我便想起了我对羽毛球的热劲,有一回,学校举办了一场羽毛球比赛,我很荣幸的被选中,为了不辜负老师对我的信任,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我便去体育老师指导我打羽毛球。每天下午三点,我就去体育老师练习,让体育老师教我打羽毛球的技巧。一直练到下午五点,我才回家,可我一回到家,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急急忙忙的去我的朋友切磋,看看自己技术变好没有。有一回练习完,体育老师说我手脚有点不协调,我一听,立即着急起来,体育老师看到我的样子,便教了我一个方法,我一回到家就马上按照体育老师教的方法练习就连吃饭我都在心里想那个方法。结果,在比赛那天我轻而易举的就“摘”到了桂冠。
说起读书,我马上就滔滔不绝起来。我吃饭看书,走路看书,连睡觉前都要看看书,才能安心睡觉。因此我的生活里几乎一半都是看书。我认为看书是一件快乐的事,何乐而不为呢?
我在书籍里畅游∶去领略古代诗词的风采;去欣赏名人笔下的优美风景;去探寻科学世界里的奥秘;去聆听那一个个爱的故事。这就是我,我就是我,我为自己代言。
初二的故事6
我从小到大在妈妈的要求下留了一头长长的头发,一开始的时候我不想留这么长的头发,甚至一点也不愿意。因为在小的时候我很羡慕那些男孩子的短头发,在洗头发的时候这些男孩子的速度是非常快的,而我总是要花很长的时间才能把头发给洗好。尤其是在玩游戏的时候,我们几个小伙伴在一起玩,那些男孩子总是很调皮的拽我的头发。汤姆索亚历险记好词好句
在那一刻我特别羡慕他们拥有的短头发。所以我在小的时候经常跟妈妈说要留短头发,要不然的话其他的人总是会拽我的头发。妈妈在听到以后跟我说女孩子就应该留长头发,留长头发女孩子才会好看。听到妈妈这么说,我也仅能够把头发给继续留长。可是这些长头发给我带来的困扰不仅仅是这些,还有很多方面的。比如说有的时候我在写作业的时候,因为刚洗完头发,自己是披头散发的。在写作业的时候把头低下去,头发总是会在我的两边遮住我的视线。因此小时候的时候我总是在写完作业之后才会洗头发,要不然的话就会影响我做完作业的时间。
第一次喜欢自己长头发的时间还是在上初中的时候,那个时候刚刚来到班级里面发现了班里许多女孩子都留着长头发,但是头发都没有我的好看。在跑步的时候我会把头发扎成一个马尾辫,这样跑起来的时候头发在后面总是甩啊甩。又因为我的头发比较顺直而且又乌黑发亮,许多女同学都非常羡慕我拥有这样的头发,就连我们班的女老师也很羡慕我。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喜我喜欢我的长头发,可是在平常的时候对长头发的护理却格外费时间,这也许就是不完美的地方了吧。
初二的故事7
我,一个平平凡凡的,开朗,活泼的小女孩。但在我身上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让我给你们说说吧。
那是我5岁的时候,那时候父母去了郑州把我留在了我至爱的姥姥家,我的姥姥虽然已经七十多岁了,但精神饱满,她是我父母上一辈唯一所剩的亲人,姥姥最疼我了,回忆那时候......小小的我坐在院子里仰着头天真的望着天空,姥姥说,月亮真圆啊回忆起来那时的月亮真圆晴空护玉盘,那夜的天空分外洁净,没有一丝云彩,没有一颗星星,只有一轮皎洁的圆月,默默地挂在天上,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 我问姥姥,为什么月亮里面有一棵树。
姥姥说,那是棵桂花树,树下有一个人叫吴刚,他因犯了天条,被贬到那里砍树。月亮里还有一个宫殿,那宫殿是用水晶做成的,异常漂亮,但与月亮里的那个嫦娥比起来可就差远了,传说中那个美女是因为吃了仙药想成仙,但却只能呆在这冰冷的广寒宫里,还有一只小白兔陪着他,他们很孤独。
姥姥,是做神仙好还是做凡人好呢。我问到。
乖孩子,做凡人是最好的,世间有亲人有亲情,而天宫没有,所以还是做凡人好。
年幼的我似懂非懂地点着头。
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很可笑,但最基本我知道姥姥对我的爱,如今,姥姥已经过世了,每当回想起来,我都感到很幸福。
姥姥,我想你啊。
初二的故事8
擦去满脸的汗水,深深吸了一口气,举起手,对着门铃,轻轻一按,门的另一端传来悦耳
的脚步声,门一开,我对着数日未见的母亲说:“妈,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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