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律师协会关于全市律师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08.05.22
【字 号】马律协[2008]6号
【施行日期】2008.05.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地质灾害
正文
马鞍山市律师协会关于全市律师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情况的通报
(马律协〔2008〕6号)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县发生里氏8.0级强烈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看到美丽的家园变成残垣断壁,看着废墟中受苦受难的同胞,每个人的心中都无比震撼和痛心。5月14日,正在合肥参加全省律师代表大会的市司法局局长洪学农立即召集参加大会的马鞍山市律师代表,研究安排抗震救灾工作,要求全市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即行动起来,贡献一份力量,积极投入到这场抗震救灾工作中去,并以市律协名义向市慈善总会首期捐款3万元。
  紧接着,根据省律协和市司法局的要求,市律协于5月19日紧急召开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集体默哀3分钟,向此次大地震中罹难的同胞表示深切哀悼;同时布置安排救灾捐款工作。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积极行动,慷慨解囊,在不到两天的时间里又募集救灾款86000多元。此前,有3家律师事务所还主动向灾区捐物、向市红十字协会捐款超过10000元。到目前为止,全市14家律师事务所、129名社会律师及20名工作人员共向灾区捐款捐物共计人民币127281元,律师人均捐款近千元。其中:通过各种形式,向地震灾区、市慈善总会和红十字协会捐款(物)41014元;通过省律协捐款86267元。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四川地震明星捐款
  长城所:集体5000元、个人13200元,合计18200元。 李仁厅 6000元 江益民 1000元 朱来宏1000元 吴捍东 1000元 黄明轩 500元 林志清 500元 贡建设 500元 陈世兵 500元 周传法 300元 江 华 300元 陈激扬 300元 薛 辉 300元 王 军 200元 夏 亮 200元 徐 萍 200元 吴桂保:200元 郑婷婷 200元
  明博所:集体5000元、个人15300元,合计20300元。 陈熙平 2000元 XXX 2000元 王东晖 2000元 周安清 2000元 夏卫民 2000元 费本根 2000元 费介华 1000元 刘 俊 500元 郝希罕 200元 王启清 200元 王国春 200元 计晓婷 200元 李 阳 200元 王俊杰 200元 杨 鑑 200元 孙丽静 100元 柳 青 100元 徐 亮 100元 宋 丽 50元 王 敏 50元
  华冶所:集体5000元、个人13300元,合计18300元(含该所直接向市红十字协会捐款3400元) 周巧龙 2000元 杨大华 1000元 王熙城 1000元 孙 宁 1000元 陈志勇 500元 徐 刚 500元 金凤涛 500元 张有旺 500元 周正东 500元 肖吕荣 500元 王少平 300元 胡继桃 200元 周鲁宁 200元 汪合生 200元 孙 建 200元 余家明 200元 阮定梅 200元 王 怡 200元 何柳枝 200元
  净源所:集体5000元、个人6800元,合计11800元。 吴 明 5000元 刘XXX 200元 张家尧 2
00元 路万里 200元 丛文华 200元 王 昕 200元 尹冰花 200元 卢节来 200元 郝 俊 200元 王抒发 200元
  夏商周所:集体5000元、个人5116元,合计10116元(含该所直接向市红十字协会捐款4000元)。 顾春雷 666元 夏邦华 500元 殷向东 500元 陶祖斌 500元 李佩华 500元 何金龙 400元 祁增东 400元 王 民 400元 池皖白 300元 尚 明 300元 夏 飞 200元 奚俊俊 100元 高甜甜 100元 王玫玫 100元 周 程 100元 沈 鸿 50元
  江南所:集体4000元、个人6000元,合计10000元。 (个人人均捐款461元) 李爱华 周玉青 徐家宏 冯 军 邢来金 朱培文 宋长义 高志巍 汤晓建 籍木林 蔡龙华 陈长康 纪 梅
  铭心所:集体4000元、个人3000元,合计7000元 石德全 400元 黄德平 200元 王帮银 200元 田家森 200元 黄德金 200元 袁贤广 200元 高鞍林 200元 潘晶明 200元 牧 辉 200元 熊先坤 200元 洪 强 200元 刘元翔 200元 汪胜祥 200元 尹 煜 200元
  蓝桥所:集体3554元(含该所直接向灾区捐赠价值2554元帐蓬10顶)、个人2151元(含向社区和有关部门捐款850元),合计5655元。 张英俊 800元(含向社区捐款500元) 王光春 400元 高文波 300元 丁开蓉 200元 谢冬霞 200元 周向东 100元 王与卜 101元
  峭正所:集体3000元、个人5200元,合计8200元。 程 峻 2000元 梁建云 1000元 邓泉龙 500元 纪 斌 500元 朱继明 200元 戚枝淬 200元 宋贻强 200元 高光亮 200元 侯 霞 200元 产兵华 200元
  致臻所:集体3000元、个人2700元,合计5700元。 孙新生 500元 鲍生海 300元 江海清 300元 戴荣京 200元 梅长胜 200元 施信刚 200元 童祖鸿 200元 陈 琦 200元 王兴胜 200元 邹苏容 200元
  天问所:个人3200元,合计3200元 王立民:3200元(含其他形式捐款200元)
  纬纶所:集体2000元、个人1000元,合计3000元。 程莉莉 200元 张 平 200元 李 华 200元 茅红星 200元 谭 啸 200元
  姑城所:集体2000元、个人捐款800元,合计2800元。 孙应金 200元 鲁绪文 200元 徐晓梅 200元 董科宝 200元
  民主所:集体2000元、个人捐款1000元(个人人均333元),合计3000元。 张明柱、尚启虎、王健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