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情形:
1.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适用本公告格式指引。
2.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在实际执行中超出预计总金额的,应当按照超出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参照适用本公告格式指引。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XXXX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如交易附加条件等)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市公司应说明日常关联交易需要履行的审议程序,包括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召开时间、届次、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以及表决情况等;董事反对或弃权的,应当披露反对或弃权理由。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应当说明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适用)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若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应披露该书面意见的主要内容。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如果上市公司对当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应披露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可参照下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本次预计金额与前次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1%以上的,应说明原因。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甲 | ||||||
乙 | |||||||
… | |||||||
小计 | |||||||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 甲 | ||||||
乙 | |||||||
… | |||||||
小计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甲 | ||||||
乙 | |||||||
… | |||||||
小计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甲 | ||||||
乙 | |||||||
… | |||||||
小计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甲 | ||||||
乙 | |||||||
… | |||||||
小计 | |||||||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甲 | ||||||
乙 | |||||||
… | |||||||
小计 | |||||||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甲 | ||||||
乙 | |||||||
… | |||||||
小计 |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 | 甲 | ||||||
乙 | |||||||
… | |||||||
小计 |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 | 甲 | ||||||
乙 | |||||||
… | |||||||
小计 | |||||||
其他 | 甲 | ||||||
乙 | |||||||
… | |||||||
小计 | |||||||
科创板交易细则 |
合计 | |||||||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应对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对比说明(可参考下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1%以上的,应说明原因。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甲 | |||
乙 | ||||
… | ||||
小计 | ||||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 甲 | |||
乙 | ||||
… | ||||
小计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甲 | |||
乙 | ||||
… | ||||
小计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甲 | |||
乙 | ||||
… | ||||
小计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甲 | |||
乙 | ||||
… | ||||
小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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