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庭审程序流程是什么
一、开庭阶段:
1.召开开庭会议:法庭根据规定时间、地点及被告的身份、人数等,召开开庭会议,宣布庭审开始。
3.被告人的基本信息确认:法庭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被告人身份信息和指纹图像,对被告人的身份进行确认。
4.被告人的认罪认罚:法庭询问被告人是否认罪认罚。若认罪认罚,法庭将征询辩护人意见,检查相应证据,并核实被告人认罪态度是否真实,认罪情节是否轻重。
5.读取公诉人的起诉意见:法庭会宣读公诉人的起诉意见,并听取公诉人的辩解。辩护人可对起诉意见提出异议,并提出相关的辩护意见。
庭审程序
二、证据质证阶段:
1.质证公诉人的证据:辩护人可以对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提出异议,并质疑其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等。
2.质证辩护人的证据:辩护人有权调查、质证并提出证据,以证明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辩护事实及依法减轻处罚的理由。
3.质证间接证据:法庭对间接证据的证明、介绍进行审查。
三、辩论阶段:
1.公诉人辩论发言:公诉人对辩护人提供的证据、观点等进行驳斥和辩解,进一步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和罪行。
2.辩护人辩论发言:辩护人有权陈述被告人的辩护意见、提供相关辩护证据,并回应公诉人的指控。
3.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有机会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提出辩解、申辩,并陈述自己对犯罪的
认识、悔过态度等。
四、结案阶段:
1.宣布审判庭评议:法庭结束辩论后,法官会宣布进入评议阶段,法官和陪审员对案件进行评议,根据证据和辩论情况进行裁决。
2.宣布判决:法庭宣布对被告人进行判决,判决内容包括定罪、量刑、罚金等,并告知被告人上诉权利和上诉期限。
3.书面判决:法庭将判决内容书面化,由书记员记录庭审过程和判决结果,并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
以上是刑事案件庭审程序的一般流程。实际情况可能因地区、案件性质等不同而略有差异,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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