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程序(听证程序和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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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程序
1、听证程序是指处理案件较复杂或者较重大的违法行为,应处以较重的行政处罚时,经当事人要求,进一步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
2、听证会的一般程序如下(一)根据执法调查人员处罚建议,确定属于适用听证程序范围;(二)向当事人发出《听证告知书》,征询是否要求听证。
3、行政听证程序公开原则。公开是听证程序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也是防止用专横的方法行使权力的有力保障。职能分离原则。
4、行政许可中的听证程序,是指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指派该行政许可审查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为听证主持人,听取行政许可审查人员和当事人就行政许可的理
由和适用依据进行陈述、质证和辩护的结合程序。
5、第一百三十二条对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案件,办案部门在提出处罚意见后,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和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第一百三十三条违法嫌疑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申请。
6、法律分析:听证程序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公开举行由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对事实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它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只适用于需要听证的案件。
听证会的一般程序
听证会的一般程序如下(一)根据执法调查人员处罚建议,确定属于适用听证程序范围;(二)向当事人发出《听证告知书》,征询是否要求听证。
听证会的法定程序:准备阶段。举行阶段:由主持人主持会议。会议结束后:根据陈述人的发言内容,及时做好归纳总结,指定听证报告,呈给上级领导,以为做出最后的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行政许可中的听证程序,是指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指派该行政许可审查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为听证主持人,听取行政许可审查人员和当事人就行政许可的理由和适用依据进行陈述、质证和辩护的结合程序。
对事实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它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只适用于需要听证的案件。法律依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税务行政处罚的听证,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的原则。
1、SPEED指令:指令的功能是指定程序控制下机器人的运动速度,其值从0.01到3267,一般正常速度为100系统控制指令CALIB指令:此指令校准关节位置传感器。STATUS指令:用来显示用户程序的状态。
听证会有什么程序
1、一般程序如下:(一)根据执法调查人员处罚建议,确定属于适用听证程序范围;(二)向当事人发出听证告知书,征询是否要求听证。庭审程序
2、行政许可中的听证程序,是指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指派该行
政许可审查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为听证主持人,听取行政许可审查人员和当事人就行政许可的理由和适用依据进行陈述、质证和辩护的结合程序。
3、听证会的法定程序:准备阶段。举行阶段:由主持人主持会议。会议结束后:根据陈述人的发言内容,及时做好归纳总结,指定听证报告,呈给上级领导,以为做出最后的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4、行政听证程序公开原则。公开是听证程序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也是防止用专横的方法行使权力的有力保障。职能分离原则。
5、法律分析:听证程序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公开举行由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对事实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它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只适用于需要听证的案件。
6、法律分析:程序如下:当事人申请。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公安机关告知后3日内用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举行听证会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公开举行。
公安机关依法适用公开听证的程序、要求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3)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4)告知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和听证组织机关。听证告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的印章。
法律分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情况公安机关适用公开听证:(一)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二)吊销许可证或执照;(三)较大数额的行政。
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依照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听证由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组织。
(一)根据执法调查人员处罚建议,确定属于适用听证程序范围;(二)向当事人发出《听证告知书》,征询是否要求听证。
法院听证程序规定
1、听证会的一般程序如下(一)根据执法调查人员处罚建议,确定属于适用听证程序范围;(二)向当事人发出《听证告知书》,征询是否要求听证。
2、法律主观:执行听证是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第三人或者案外异议人,采用听证会的形式(参照民事诉讼庭审程序)听取当事人陈述,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并据此做出相应处理的执行活动。
3、听证相对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不影响法院听证程序的进行。听证程序应包括准备阶段和质证辩论两个阶段。
4、刑事申诉法院听证会程序如下:(一)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布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员名单、申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听证会纪律。(二)主持人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听证会的议题。
5、听证活动允许有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参加。听证活动中,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申请要求提供反证的,审判人员应责令被申请人限期向法院提供有关反证材料,并可视情决定再行听证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