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细则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依法去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
▲一、司法鉴定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细则有哪些内容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十级伤残标准 b. 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d. 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活动受限;
c. 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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