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变更手续海关总署令第1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报关企业取得变更注册登记许可后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批准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注册地海关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复印件,办理变更手续。第五十三条 报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一)报关企业取得变更注册登记许可后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的;
公司法人变更 有规定多长时间内变更海关吗
本文发布于:2024-12-27 11:06: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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