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原法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乙方:(受让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为保证幼儿园的顺利运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幼儿园法人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转让事项
1.1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幼儿园名称)的法人资格以及相关权益(以下简称“转让资产”)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法人变更手续。具体转让内容如下:
(1)法人名称:(原法人)
(2)法人注册地址:(原法人注册地址)
(3)法人资格证书编号:(原法人资格证书编号)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5)法定代表人住址:(原法定代表人住址)
(6)甲方在幼儿园所持有的股权:____%(具体股份比例)
1.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转让,并承担甲方在幼儿园的一切权益、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 转让条件
2.1 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转让资产完整、合法,并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赠与或转让限制。
2.2 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用以证明其对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权,并提供与转让相关的所有行政许可和证照。
2.3 乙方应对转让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确认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三条 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3.1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具体金额)元整。
3.2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具体期限)内,向乙方交付全部转让款项。乙方应在收到款项之日起(具体期限)内,办理法人变更手续。
3.3 转让款项的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各方将在签署本协议时进行确认。
第四条 过户手续和责任承担
4.1 甲方应在法人转让生效前,办理将幼儿园开办资质、执照等相关手续过户给乙方。
4.2 甲方在法人转让后仍应履行其在幼儿园运营过程中的法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上级政府部门执照年检、儿童安全和健康的保障等。
第五条 保密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和相关商业信息予以保密。
5.2 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相关信息透露给非本协议相关方。
第六条 附加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如需增加英文版本或需要其他特殊约定的条款,可在此部分进行添加。】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出现争议的,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8.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终止之日为乙方办理法人变更手续之日。
8.2 本协议分成四份,甲乙双方各执(或原件、副本等),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附上甲方、乙方签字处】
法人代表变更手续甲方:(原法人)
签字:
日期:
乙方:(受让方)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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