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税收学实习报告3篇
税收学实习报告 篇1
通过税收模拟实习,增强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对国家现行税收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税收业务流程有了基本的认识和把握。对税法知识和操作方法进行了综合实践。
1税收与税务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依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中国税务部门可分为国税和地税两个不同的系统。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的部分税收(增值税);后者则主要负责合适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营业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税务是指和税收相关的事务。一般税务的范畴包括:
税法的概念。它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核心内容就是税收利益的分配。
税收的本质。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形式。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税收具有非直接偿还性(无偿性)、强制义务性(强制性)、法定规范性(固定性)。
税收的产生。税收是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物质前提是社会有剩余产品,社会前提是有经济化的公共需要,经济前提是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上层条件是有强制性的公共权力。中国的税收是公元前594春秋时代鲁宣公实行“初税亩”从而确立土地私有制时才出现的。
税收的作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之一,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2.1纳税检查是指征收机关依据国家税收政策、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真实情况的监督和审查。纳税检查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
要环节,也是贯彻国家税收政策法规,严肃税收纪律,加强纳税监督,堵塞税收漏洞,纠正错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必要措施。《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征收机关依法进行的纳税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2.2纳税检查权编辑征收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纳税检查:
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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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有关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到车站
报税怎么报、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查核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查核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储蓄存款,须经银行县市支行或者市分行的区办事处核对,指定所属储蓄所提供资料。
征收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纳税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否则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执行。纳税检查人员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
2.3税务检查的基本程序编辑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税务检查的基本程序包括选案、检查实施、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四个环节实行分工负责,相互合作、相互制约。
选案是确定税务检查对象的过程,税务检查对象一般应当通过以下方法单独或综合产生:
利用计算机选案分析系统进行筛选;
根据检查计划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样选案;
根据公民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情报交换的资料确定。 检查实施是对检查对象进行纳税检查,客观、公正地反映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的过程。
审理是对检查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法律法规的适用进行甄别、定性的过程。
执行是向纳税追缴不缴少缴和欠缴税款的过程,可以采取金融机构扣缴,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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