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贷款的意义
    贷款又叫放款,是银行和其他信用机构以债权人地位,将货币资金贷给借款人,借款人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一种信用活动。
  可以满足生产和商品流通资金的需要
  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可以增加银行的营业收入,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银行贷款利率要远高于存款利率,其利差是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
、贷款业务分类
1.银行的贷款按贷款的期限划分,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贷款;
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含5年)以下的各种贷款;
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 以上的各种贷款。 
2.按贷款的对象划分,分为单位贷款和个人贷款
单位贷款可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金贷款、贸易融资贷款、住房信贷和综合授信等。
个人贷款是银行对个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的担保贷款。
3.按贷款保障条件可以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贴现贷款
信用贷款是指银行完全凭借客户的信誉而无须提供抵押物或第三方保证而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的财产或信用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根据还款保证的不同,又可分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
无担保无抵押贷款
贴现贷款是指持票人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的票据转让行为。
4.按贷款的自主程度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是指商业银行自主发放的贷款,贷款本息由商业银行收回,贷款的风险由商业银行承担;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受托人根据委托人指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和利率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委托人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的风险;
特定贷款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5.按贷款的功能可分为:商业性贷款和政策性贷款
6.按贷款逾期的天数可以分为: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
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
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
当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时,应单独核算。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
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
7.按贷款的质量可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类五类贷款
正常:借款人能够严格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偿还贷款本息。
关注:尽管目前借款人没有违约,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其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的主客观因素。如果这些因素继续存在,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产生影响。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了明显问题,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已无法保证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发生一定的损失。
损失: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程序之后,贷款仍然无法收回。
三类贷款合称为不良贷款
 
  一、信用贷款的核算
  信用贷款是以借款人的信誉和信用状况为基础而发放的贷款。这种贷款需逐笔申请,逐笔立据审核,确定金额和期限,逐笔发放,到期一次或分次收回本息,借款人须遵守合同,按期偿还。
一、信用贷款的核算
1.发放贷款的核算
  发放贷款的流程
借款人申请      信贷部门审批      会计部门处理
      借款人申请借款时,应向银行提交借款申请书和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一式五联送交银行信贷部门审批。凭证第一联为借据,第二联为转账借方凭证,第三联为转账贷方凭证,第四联为回单。借款单位应在第一联借据上回盖预留印鉴。
  会计部门处理
①审查凭证:凭证填制的正确性,用途是否符合规定,期限、金额、利率是否使用正确,借款人名、户名、印章齐全与否,有权审核人的签章等。
②确定使用科目:根据贷款对象、性质、时间确定贷款科目,编列账号。
③账务处理:
  A.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户
借:贷款-短期(或中长期贷款)—××户(本金)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户(实际支付金额)
  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