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我们很多⼈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源地信⽤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流程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有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
⽣源地信⽤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等⾦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校新⽣和在校⽣以下简称学⽣)发放的,学⽣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向学⽣⼊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资助管理中⼼或⾦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源地信⽤助学贷款为信⽤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为共同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受理部门:借款⼈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资助管理部门。
准备材料: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份证明材料、邮储银⾏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源地信⽤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借款⼈及共同借款⼈本⼈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资助管理部门,出具⾝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及共同借款⼈⾝份证及复印件、学⽣证或录取通知书、户⼝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资助管理部门⼯作⼈员对材料进⾏审查。
无担保无抵押贷款签订合同:借款⼈及共同借款⼈本⼈签订《国家开发银⾏⽣源地信⽤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法汇划,责任由学⽣本⼈承担。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可持合同到⾼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只需到⾼校资助中⼼办理电⼦回执,⽆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内教育局学⽣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30⽇),视同学⽣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将在合同约定⽇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电汇⾄借款学⽣所在⾼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毕业后,学⽣及其共同借款⼈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账户中存⼊⾜额资⾦;代理结算⾏根据区资助中⼼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个⼈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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