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证明精选篇1
__单位:
本人因__X原因不能亲自到__办理X兹授权委托__女士处理代办事项。委托人在权限范围内年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承认。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20__年X月X日
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证明精选篇2
授权人:
受托人:
因此时本人在外省出差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__X人员代办事项。
受托人在办理该手续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视为本人签署,以上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全部法律责任。特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为凭。
授权人:
20__年X月X日
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证明精选篇3
委托人:
被委托人: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__X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
委托人:
20__年X月X日
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证明精选篇4
兹有我司需办理__X等事务,现授权委托我司员工:__X;性别:__;身份证号码:______;前往贵处(司)办理,望贵处(司)给予接洽受理为盼!
法人代表(签字):
20__年X月X日
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证明精选篇5
现授权我司员工__X性别:__身份证号码:______授权其办理以下权限:
授权日期:20__年X月X日授权有效期至:20__年X月X日。请贵处(司)接洽!
委托人:
被委托人:
20__年X月X日
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证明精选篇6
委托人:
被委托人: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__X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X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20__年X月X日
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证明精选篇7
致__X:
本授权书声明:我__X系__X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X的__X为我公司代理人,办理__X手续事宜,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__年X月X日 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证明精选篇8
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说明
1.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说明,我校参加公有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购房人员均可提取住房
公积金,但如果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需等到贷款办理完毕后才能办理。
2.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金额:职工个人账户扣除最近六个月缴存数后的余额或购房支出金额两者中较低者。示例:某职工夫妻双方共有住房公积金余额12万元,双方最近六个月缴存数为2万元,则可提取最高10万元;但如果只交了购房款6万元,则只能提取6万元。以购房名义取住房公积金,只能享受一次。如果教职工公积金账户中可提取数数超过已交购房款,计划尽可能提取更多金额,可先到财务处缴交购房款再行提取。
3.单位提交单位材料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存档。
4.提取准备材料:个人准购证(基建处负责)、与单位签订的《缴交购房款的协议》(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有效付款凭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共有权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同本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或共有权人属未婚的、离婚后尚未再婚或丧偶的应出具婚姻状况声明及其本人的户口本、《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
5.办理流程:个人自行在住房公积金网上打印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余额清单,到财务处
梁春典处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或自行下载打印填好交梁春典审核盖章),带齐个人需准备材料,到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资金正式到学校账户后,财务处通知办理签领手续,可退回个人账户或直接转做购房款。
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证明精选篇9
住房公积金提取知识问答
一、职工有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的;
(三)户口迁出本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新就业人员支付房租的;
(七)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单位撤销、解散或破产的;
(九)其他可以提取情形:
1、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的;
2、本人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的;
4、遭遇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5、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
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要带哪些材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1、购买商品房的,应当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或购房发票。提取时限为契税完税凭证或发票开出之日起6个月内。
2、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经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屋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提取时限契税完税凭证开出之日起6个月内。
3、购买公有住房的,应提供《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公有住房买卖契约》、全额购房发票(收据),提取时限从契约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4、拆迁安置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拆迁协议、购房发票(收据),提取时限以《房屋所有权证》出证之日起6个月内。
5、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由单位统一办理,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集资建房购房契约(合同、协议)、购房发票(收据),提取时限从契约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家庭成员提取的,在提供相关证明后由单位一并办理。
6、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当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提取时限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
7、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县区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和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提取时限为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
(二)住房贷款结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借款合同、最后一次还款付息现金缴款单或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本息证明,提取时限为贷款结清之日起6个月内。
(三)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有两种还贷方式:一是提取的公积金直接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二是在保留一定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基础上(贷款余额的1/15),用账户内的公积金逐月还贷。
1、借款人申请签约提取还贷或直接提取还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在本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够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款;
(2)签约贷款账户必须与受托银行建立委托代扣关系;
(3)签约公积金账户限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且该账户没有被冻结,所在单位必须按月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有多笔贷款的,只能有一笔贷款被签约;
(5)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后的30日后即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但在签约住房公积金还贷的过程中不能申请直接提取还贷;
(6)签约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在保留贷款余额的1/15以外根据住房公积金余额除以当期月还款额计算出签约期数;选择直接提取还贷的每人每次不低于1000元,其他家庭成员可以使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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