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支取说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5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6月开始启用新的系统,就支取规定说明如下:
一、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出境定居的;
3)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二、 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限额的一般规定:
1) 全额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购买自住住房的全部价款,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2) 贷款购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购房贷款全部本息之总和;
3) 当月汇缴的住房公积金,需经到帐确认后方可提取。个人公积金帐户扣除10元后,余额为每次最高提取金额,提取金额不能高于可累计提取限额;
4) 夫妻双方有一方在中直、国管及铁路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其配偶在中直、国管及铁路分中心的提取记录单。
三、 住房公积金提取应提供的材料:
职工因购买自住房屋、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原因办理首次提取时应提供:
1) 购房合同(协议)原件,如因购房贷款抵押而无法提供购房合同(协议)原件请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住房信贷借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者总额必须与购房总款相等。
3) 如因购买二手房而无法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请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用再提供购房发票;
4) 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主买房人的支取记录单,如未建公积金,须单位开证明,且夫妇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的总款价;
5) 如买房人姓名为两人以上,请提供产权分割公证书,个人累计支取限额为购房总款价*所占产权比例;
6) 本人(必须为本人)工行储蓄存折第一页复印件2份(含有帐号,姓名页)。身份证复印件1份。如原办理过交通银行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也可使用。
7) 以上材料的原件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所有复印件不发退个人保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 管理部要在系统中建立《提取记录单》,记载提取人所购房屋地址(明确到户)、购房合同编号(贷款合同号)、购房总金额及贷款利息,提取上限按购房总金额及贷款利息确定。
提取人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无需再提供有关材料。
贷款购房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间隔至少为3个月。
需要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志请于当月9日前发送确认邮件到 jinyan@citic 邮箱中。
人事行政部每月10日到总公司办理支取手续,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将于当月10号后10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工行储蓄存折中,请大家注意查收,如有问题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