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时:20世纪中国社会变革的可贵开端——我看清末新政
1政治制度改革当断不断。清政府虽然把原定十年的预备立宪年限缩短为五年,仍然扭捏作态,不肯在翌年立即召开,坚持在1913年才开国会。1911清朝灭亡的原因5月说是组织责任内阁,却换汤不换药,弄出一个不伦不类的皇族内阁。改革时机,稍纵即逝。当断不断,并且一再激怒各种社会力量,通过体制内改革整合社会的机会白白流失了。
2.无力制止贪污。3.重蹈国有经济的死胡同。  一是直接侵犯广大民众的权益,触发众怒,犯了一般统治者通常不敢犯的错误。收回铁路利权,不是一般商业行为,而是经济利益和捍卫主权的政治行为相结合的众运动。二是重蹈洋务运动覆辙。将筑路权收归国有的唯一藉口是这些公司管理混乱,筑路进展缓慢,成效很差。这符合事实。它体现了中国企业家成长缓慢,法治不健全的现实。
萧功秦:清末新政时期的立宪论争及其现代启示
清末现代化过程就面临着这样一种深刻的矛盾:清末新政的立宪之争体现的就是这种深刻的两难矛盾。这种两难困境导致清末现代化处于进退失据的两难困境:要通过集权的开明专制
来实现现代化所必须的政治整合,则清政权已经陷入合法性危机;要通过加快立宪来扩大政治参与,则由于立宪所必需的社会经济文化条件的缺乏,而导致政治整合的严重困难。这种两难矛盾是清末新政失败的最重要原因
我从保路运动这一个案分析中指出,权威合法性已经大量流失的政府,即使推行的国策是基本正确的,合理的,由于缺乏权威与驾驭改革的能力,也会遭到利益集团的反抗而使改革失败。清末推行铁路筑路权收归国有的政策总体上是合理的,却因地方势力与革命派相结合而引发不满现实的民众的共同抵制,最后导致清朝的崩溃。
杨小川则认为,皇权弱化注定了宪政的短期而亡薄弱的社会经济基础是宪政失败的根源
 孙代尧、王文章认为由于清统治者动机极其狭隘,内部纷争,也由于满清朝廷失去了领导中国进行现代化所应必备的权威,因此,清末新政最后也未有任何功效,并且反而成了清朝崩溃的催化剂
清末新政失败原因探析
从新政领导和施行者的素质与个性上看
首先,中央缺乏强有力的领导。清末政治制度改革的前期领导是慈禧太后,后期是摄政王载沣。纵观慈禧一生,思想并不守旧。认为她同意改革“不过是对于国内不满的搪塞、贿赂和对于外国无力的软弱屈服,都是政府无能的表现”5〕( [美]李约翰:《清帝逊位与列强》中译本  中华书局  15—17页)。其次,地方督抚对改革态度冷淡、倍加阻挠,使改革流于形式。从上述可知清末新政的施行,没有一个完整的过程,中间出现了无数的断点,使得政策的施行没有很好的衔接上,这必然导致新政失败的命运。
从新政受到的阻力上看
就社会经济的问题进行解释。社会经济问题,包括财政的不足,等方面。首先,严重的财政困难是造成改革失败的重要原因。经费问题就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8)(虞和平:《中国现代化历程》 第一卷  江苏人民出版社  306不但未能搜集到改革所需的资财,反而激发了民众对清廷和宪政改革的抵触情绪”9)(高旺:《晚清中国的政治转型·以清末宪政改革为中心》社会科学出版社  226页)完全使得新政无法正常的运作。在这些种种阻力之下,清朝统治者必然会没有勇气去面对,见好就收,不会让新政阻碍自己发财的道
路的,所以新政失败在所难免。
从新政的结果上看
首先,科举制的废除“斩断了两千多年来逐渐累积加强起来的社会整合制度的根基”,堵塞了学而优则仕的人生之途,从而“割断了社会精英与政治系统的传统联系,直接破坏了原先的支持系统与社会基础,使原来效忠于清廷的士绅阶层变为无所凭依、不安现状的游离分子”12)( 赵文 :《中国早期现代化的终结——清末新政失败原因探析》  ,载《黑龙江社会科学》  2001 年第5 期),并不断将其推到自己的反面去,加剧了社会结构与政治结构的分化与解体;革新学制和奖励游学,并没有获得多少为清王朝所用的人才,反而培养出的一批新型知识分子,他们具有新思想,新的价值观,更是王朝的掘墓人,而非拥护者;主要是由于清朝统治者采取了生搬硬套的拿来主义。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之初,便确立了师法日本的指导思想,但是由于清政府没有考虑到两国国情和历史条件的差异,又没有考虑到两国所处国际环境的区别,故而使这种拿来主义变成了东施效颦。清政府一厢情愿地把日本模式移植过来,强加到中国人民头上。
赵文 :《中国早期现代化的终结——清末新政失败原因探析》        载《黑龙江社会科学》
  2001 年第5 期)
萧功秦          清末新政与当代变革研究:范式转换的意义
(上海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本人在一九九九年出版的《危机中的变革:清末现代化进程中的激进与保守》就是试图从这一角度入手,展开对近代中国史的考察的。中国的传统政治结构在面对挑战过程中形成的危机,改革精英面对危机而形成的焦虑感,他们在解读西方制度过程中形成的特有思维方式,以及基于这种思维方式而作出的政治选择,危机时期的决策政治中心面对的困境,以及权威流失产生的各种效应,均极大地影响了中国早期现代化的失败命运。
 转型时期的政治权威面临那些挑战?首先,一个落后民族面对的外部危机与列强压力,一方面固然迫使统治者不得不进行改革,另一方面,这种危机的深化又会极大地削弱执政者的权威,并反过来引诱统治者去从事力不从心的大幅度改革,以重新取得失去的权威,这就会使政权陷入一种饮鸠止渴的恶性循环:大幅度改革缺乏地方上实验的机会就匆匆出台,会进一步把事情弄得更坏,由于统治者已经缺乏足够的权威来控制局面,导致失控,进一步失去权威,这又进一步迫使统治者走向更进一步改革。如此循环。
    其次,统治者的权威资源还受到以下这些因素的影响。例如,在向世界开放的过程中,传统意识形态信仰与政治神话会在世俗化过程中逐渐"风化",这就会使执政者的权威合法性失去以往的保护层,又例如,官僚阶层在经济上的机会增多,会进一步使各级官员腐败的程度加深。又例如,改革决策过程中的失误,新旧转轨过程中的政令不行,均会进一步削弱原来的权威合法资源。从改革政治学的角度而言,新政时期的清政权就是不断面临以上这些问题的困扰并日益陷入困境的。
    二是制度主义思维方式对人们政治选择的影响问题。这里指的制度主义思维,指的是那种认为存在着一种良好的普遍适用于任何社会与任何时代的制度,它已经现成地存在于西方,并已经在发挥良好的效能,只要我们中国人把这种制度拿过来用,西方的效能也可以在中国实现,一切困难可以迎刃而解,由于制度主义不承认制度实施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因此,中国人感到危机压力越大,文化挫折感越强,他们要求引入这一制度的愿望就越强,其结果就会导致严重的脱序,引发失范型危机。中国人对立宪制度的误解并进而推行立宪就体现了这种制度主义思路。
    在清末新政中,对西方立宪政治的文化误读,把西方立宪单纯视为解决中国问题的方便工具,而没有意识到西方制度是历史上长期演变过来的,而且受到经济、社会、政治与文化、
民俗等因素的支持,才得以产生效能。由于中国并不存在这些社会因素的支持,简单地移植西方制度只能导致更为严重的"旧者已亡,新者未立"的失范。这种文化误读可以说是自清末以来一百年中的中国人在不同时代都会重复犯的错误。
    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筹备立宪的改革,使各种请愿运动与立宪活动合法化,从而提前地把人们压抑多年的各种政治诉求在短时间内释放出来,这些政治要求从长远来说,无疑都是合理的,然而在改革伊始阶段,又是无法实现的。转型期的政府根本不可能同时满足这些超越条件的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诉求,这反过来又进一步引起不同阶层的政治挫折感的叠加,并形成反政府的同盟,保路运动中地方主义派、民族主义者、同盟会的革命派、商办铁路公司的既得利益者、受摊派之苦的农民、激进的立宪派,这些五花八门的不同阶层与利益集团,居然在反对路权国有这个基本正确的国策的过程中,形成一种反政府的神圣同盟,实在是一个生动鲜明的例子。
    第三,清末新政中的另一个发人深思的问题是"急诊室悖论"与改革中的两难选择问题。在是不是应该筹备立宪,以及在什么条件下进行筹备立宪,均会使政治精英与知识精英内部产生严重的分歧,并进而引发政治冲突。更有甚者,危机的压力又会进一步使清朝决策层出现两难选择局面。例如,一种人认为,由于危机严重,立宪条件不成熟,立宪改革应该缓行。
另一种意见则相反,认定正因为危机严重,所以必须加快立宪才能摆脱危机。前一意见以立宪条件不足作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构成改革中的现实保守派与稳健派,后一种意见以危机压力下激进改革的必要性为出发点,从而构成改革中的激进派。这种情况如同面对急诊室中的危重病人,在医生中出现保守疗法派与激进疗法派一样。其实这是一种两难选择。
    第四个问题,是改革症候的问题。所有这些问题重迭在一起, 就导致总危机的爆发,这一总危机实际上就体现为我们所说的保路运动形成的政治危机,这一危机中有权威合法性危机问题,有制度主义引发的立宪运动的激进化,使地方分利集团通过立宪政治参与来与国家争利并煽起冲突。有改革综合症问题,保路运动正是这些矛盾的结合点。我们可以通过保路运动这一个案的研究认识到,权威合法性已经大量流失的政府,即使推行的国策是基本正确的,合理的,由于缺乏权威与驾驭改革的能力,也会遭到利益集团的反抗而使改革失败。清末推行铁路筑路权收归国有的政策总体上是合理的,却因地方势力与革命派相结合而引发不满现实的民众的共同抵制,最后导致清朝的崩溃。这一实例足以给人深思。
论清末新政中的集权    吴海萍
新政时期清廷愈演愈烈的集权措施不仅激化了中央与地方矛盾,加剧了地方势力的离心倾向,
而且强化了满清统治阶级内部本以严重的派系斗争,更加刺激了汉族众的民族情感,使满汉民族矛盾趋向白热化。 总之,慈禧、载沣先后在清末新政中推行变本加厉的集权措施,无异于作茧自缚,刺激了诸多矛盾,加速了清廷的迅速灭亡。对此,载沣的决策失误、操作失度应付主要责任。
清末新政失败论议谢俊美
从清朝主观方面来说,清末政治制度改革是在清朝面临严重内忧外患的情况下进行的,它只是想借用西方资产阶级君宪制度维持其摇摇欲坠的统治,摆脱重重危机,为自己谋求一条生路。改革的目的与改革本身的矛盾,给改革带来了很大的局限性。一方面,为了自救,它必须进行一些真正的改革;另一方面,若真的实行宪政,势必要放弃很大部分统治权,结果只能导致自己统治的削弱,这又非清政府所愿。清政府就是在这种非常矛盾的情况下开展改革的。清政府从未想把改革认真地进行下去,尤其是对新政的关键部分如责任内阁、议会的建立和召开,一再敷衍、拖延,或迫于舆论的压力、万不得已而举办,并加以改头换面,结果引起各方面的反感并遭到谴责。
一、改革缺乏强有力的领导。 二、地方督抚对改革态度冷淡、倍加阻挠,使改革流于形式
、众多中小官吏对新政缺乏足够的思想准备和认识,甚至持反对态度。 四、严重的财政困难是造成改革失败的又一原因。 五、盲目仿效日本立宪做法,给改革带来了无穷灾难,直接导致立宪派对清政府的背离,加速改革的失败。 六、列强对清政府的改革持冷谈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