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合伙企业):
地质:
法定代表人:
乙方(合伙人):
地质: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为一家合法成立并运营的美容院,乙方愿意与甲方合伙经营美容院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伙经营美容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经营范围及地点
1.1合伙经营范围:美容院及相关业务。
1.2合伙经营地点:【具体地质】。
第二条合伙期限
2.1本合伙经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伙期限为【年数】年,自【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2.2合伙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伙经营,应签订新的合伙经营合同。
第三条资金投入
(1)甲方投入资金【金额】元,用于购买美容院设备及装修等费用;
(2)乙方投入资金【金额】元,用于购买美容院设备及装修等费用。
3.2双方应按照投入资金的比例分享合伙经营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4.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美容院的日常经营管理,包括人员招聘、培训、业务拓展等;
(2)甲方应保证美容院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
(3)甲方有权获得美容院经营所得的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
4.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参与美容院的经营管理,对美容院的经营事项提出建议;
(2)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共同维护美容院的声誉;
(3)乙方有权获得美容院经营所得的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
第五条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5.1美容院经营所得的利润,按照甲乙双方投入资金的比例进行分配。
5.2美容院经营发生亏损,按照甲乙双方投入资金的比例进行分担。
第六条合伙终止
6.1合伙期限届满,双方未达成继续合伙经营的协议,合伙关系自动终止。
6.2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合伙关系的,应签订书面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争议解决
7.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约定
十大美容院连锁品牌8.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