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不见我说
——读《刀锋》有感
前言:“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那段时间懒而丧,写不出,说不出,只觉着无比烦腻;对生活,对文字。住的竹园里有很多竹子,楼道里的窗户是明净的落地窗,每上楼时我总会望着那些葱绿的竹子沉思,想要想些什么,可又想不起什么。四季走过,那些竹子有长高吗?我不知道,但我每天看到的都是一样的绿,还有一样的自己。或许是到了那种看着生机勃勃的鲜活生命自己却害怕变得更好的时期了,我无数次地问自己:平庸地失去了追求,这样算什么?你的追求在哪里?你到底听不听得见?——直到我遇见了《刀锋》里的这些人,好像很多都变得不一样了。
拉里:自由,独立,内心平静,坚定而有力量,不断地求知,不断地寻,有规律地思考和劳动。他落落寡合,又温柔绅士,他一出现便成为了我的光。
一战归来,因亲眼目睹战友在战争中的牺牲,拉里对生命升起了感触和困惑:“我想弄清楚上帝究竟有还是无,我想弄清楚世界上为什么会有恶。我想要知道我的灵魂是不是不灭,还是死
后一无所有。”, 旁人都不能理解他的举动 :“拉里你正在做什么?”,“晃膀子”,“拉里你以后要做什么?”,“晃膀子”。他对未婚妻伊莎贝尔解释道:“除非我对一些事情有了一定的看法,我将永远得不到平静”。拉里的疯狂与常人那种带来灾难的疯狂不同,他的疯狂,是平静的。
他十分平静地放弃了美丽的未婚妻和稳定的工作开始了他的“晃膀子”之旅。他在巴黎每日花费大半天的时间伏案读书;去英国矿场当矿工;去德国农场喂养家畜;到波恩学习德国文学;后在道院开始接触宗教,寻着他心中想要知道的那个“答案”。他会调节自己,会在追寻人生意义而不得时选择做苦力劳动,希望在身体的苦难中突破精神世界的界限。最终,他“晃膀子”到了印度,在悬崖边上得到了顿悟 “人生就像剥洋葱,剥到最后什么也没有”。小说尾声,拉里在纽约做了一名出租汽车司机。他的结局不是我在阅读之初就期待的那样,拉里没有像《月亮与六便士》中斯克里特兰德一样完成自己心中的那幅画,他就这样,简单、平凡的过完剩下的日子。他什么都做了,也什么都没做,生命这样已完整了。他不被世俗所羁绊,一直走在自己的路上。他是没有父母,没有人关怀的孤儿、浪子,他只属于他自己,自由,又勇敢。
在他的旅程中拉里不仅救赎了自己,也救赎了他人。在前未婚妻伊莎贝尔一家遭遇破产时,他义无反顾地用自己从印度学到的心理术治好了伊莎贝尔的丈夫格雷;在遇见自己儿时玩伴索菲因经历丈夫和儿子的离世而妄图轻生时,他毫无顾虑地决定娶她为妻,好好爱她、好好照顾她。拉里并非一路走到黑,路的尽头,是光亮。这段追寻答案的“救赎”之旅,令人敬佩,令人感动,令人想要把自己也投入其中去。
艾略特:直到死他都在纠结哪个宴席更盛大。艾略特好像一生都不是为了自己而活,他为了得到他人的认同,极尽恭维之事,把欧洲的权贵巴结了个遍;为了让自己成为一个有身份的人,乱认祖宗,号称自己是什么伯爵的后代。他在忙碌的社交中忘记了自己,就算病入膏肓还拖着病体坚持参加宴会,简直不能再讽刺。
但他的善良实在令我动容,毛姆先生在书中也一直称他是“善良的老朋友”,他对待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是尽心尽力、付诸一切,在外甥女伊莎贝尔一家破产时,他义无反顾地把她们从美国接到了巴黎来住自己的好房子,自己就搬到乡下去住。艾略特最后淡然接受死亡的时候也实在让人感动。他努力的一切,换来的却是一个悲惨的结局,真让人们对这个可怜的老头厌恶不来。
他临终前对毛姆先生说: “我恨他们,我恨他们所有的人。我能够招待他们时,他们就高高兴兴地捧我的场,但是现在,我又老又病,我对他们就派不上用场了。自从我病倒了以后,来探望我的病的不到十个人,而且整整这个星期只有一束寒碜的花送来。我什么事情都替他们做。他们吃我的饭,喝我的酒。我给他们当差。替他们安排宴会。我竭尽心力的帮他们的忙。而我得到的是什么呢?屁也没有!他们里面没有一个关心我的死活。哎,太狠心了!”
他沉醉与那些我们眼里的“无用的人脉”里,我们对他的行为投以鄙夷,又在心底里有一点儿暗自羡慕他光鲜亮丽的生活。其实他做的不过是努力坚持他所追求热爱的东西罢了,虽然结局看起来那么的凄凉。
伊莎贝尔:她理智、倔强、现实且清醒,她完全明白自己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以及更重要的,怎样才能过得上。她离开拉里绝非只是为了钻石和名牌包,而是她已经看到了自己和拉里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爱上的是一个离自己太遥远的人。于是,她用爱情换来富裕美满的家庭生活,嫁给了人们眼中最好的归宿。
在富裕家庭成长的她,明白自己不能嫁给一个“游手好闲”无法赚很多钱的人而无法买自己喜欢的东西。与拉里摊牌时,听完他天马行空般的论述和允诺后,她却清醒地指出他的看似体
贴却又十分自私的行为:“你不明白你实在要我做一件我不适应、不感兴趣,也不想感兴趣的事情吗?”她的现实和理智让同样作为女人的我羡慕不已。人们都说女人是听觉动物,男人说几句花言巧语就被诱惑。而拉里的表白于伊莎贝尔而言就像是博尔赫斯那句“我给你瘦落的街道,绝望的落日,荒郊的月亮”一样,虽然饱含真情却又在现实面前显得那么地苍白无力。
她在丈夫格雷公司破产身体垮掉后突然成了家庭的精神与物质上的支柱,带着丈夫和儿女依靠着舅舅艾略特的救助依旧优雅的从美国活到了巴黎。伊莎贝尔可以泰然自若地说出她与格雷的困境还有经济危机那几年二人遭受的巨大打击,随意而又真切,保持着自身的优雅而不是像个落难的泼妇一般怨天尤人。毛姆先生说她经历变动后的美是“时间进行了最后一次加工的艺术品”,这种美不仅是精心打扮的外表,更多的是一种历经困境后内心的沉淀。如果不是后面因对拉里残存的执念使得她间接地害死了索菲,伊莎贝尔真的是十足的娴雅了。
索菲:“美人呐,我们一起去看看那玫瑰花……”,索菲就是那种能让毛姆先生初见她便给她留下这样一句精美小诗的人,她潇洒性感,又浪漫天真。也许正如拉里说的那样,唯一可能与他结婚的人是索菲,他们交换他们的感情,无需繁复的社交礼仪来维持,因为他们是能在互相的眼神里看见自己的人。
索菲拥有和拉里相似的经历,他们都经历了身边亲近之人的死亡;相似的兴趣,读书写诗都是他们的最爱;接近的价值观,他们都追求精神上的满足不在乎物质等。而两人采取的行动却完全相反:拉里经历挚友的战亡走上寻“答案”的道路;索菲却因丧失了丈夫孩子而踏上堕落轻生的亡路。这就像是同一个灵魂分成了两个,然后选择了不同的两条道路来走。索菲从一个原来喜欢读书写诗、优雅洒脱的人,成为了一个酗酒、和乱性的人,一个怯于拯救自己的胆小鬼,一个就“该”死于非命的“毒瘤”。
我有时候会想,如果索菲没有被伊莎贝尔陷害而再次染上和酗酒,拉里一定会带着索菲走出绝望,重新生活,也许拉里会带着她行走四方,爬山涉水笑看天地。他们或许会一同读书写诗、默默无言、苟且偷生,他们的爱情也许并不那么波澜壮阔,但他们都是能使对方宁静自在的人。
伊莎贝尔和索菲俩人与拉里的关系让我明白:语言或许是一种多余的东西,人是无法完全感同身受的。同一感受的人不需要再赘述,而不懂的人也不会因为再多的真心话就真的懂了。这,或许就是故事里种种结果产生的原因。
答案:书的最后,毛姆先生问拉里若不是你突然闯进我生活有没有到他追寻的那个“答案”。拉里这样讲到:
“也许就没有什么答案,也许我不够聪明,因而不到答案……我能提出的最好的设想是,当绝对在这个世界上表现为善时,恶也自然而然连带着出现……我们在这世界上所珍视的一切美好的、有价值的事物,只能和丑恶的东西共同存在,你说是不是呢?”
我想,读过《刀锋》的人如果一味地崇拜拉里,而随意否定其他人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意义,那绝非是毛姆先生所期望的,也定不是种好的读法。不管怎样,拉里的人生仅代表一种挣脱桎梏的生活,别的生活并不因此而失去意义。每个人的生活都是自己选择的,无论是拉里般自由的生活,还是伊莎贝尔般高贵名媛的生活,亦或是艾略特般喜欢交际的生活,或是索菲般堕落的生活,都有着其独特意义,不必强求自己去过那些所谓“正确”的生活。
走自己的路而不为拉里所吸引过去,传统和规矩的生活也同样有它们自己的价值。这或许是我在这本书里学到的最多的了,做一个自己喜欢的人,也是同样的价值满满。因为这一切就是人生,就是人性,就是大千世界。而正是因为这世界存在千千万万样子的拉里,艾略特,伊莎贝儿,索菲……它才能像现在这样精彩、这样丰富多姿、这样叫人沉溺其中。
再次走到被青葱竹叶充满的楼道,一切都变得那么清晰了,候鸟自有它来去的方向,我有我的去向。或许在别人眼里一生平淡没有“成功”,也没有人听见我说,但至少我,听得见自己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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