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
上诉人(原审被告):宋建忠,*,汉族,1984年11月25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山东省萃县。
支持数字人民币支付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市九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华林社区八卦二路八卦岭工业区524栋5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周亮。
上诉人宋建忠因与被上诉人深圳市九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象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宋建忠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第三项。2.改判九象公司支付宋建忠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18日期间提成工资人民币180491元。3.改判九象公司支付宋建忠律师费5
000元。4.一、二审诉讼费用由九象公司承担。
本院经审理查明,一审查明事实清楚,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另查明:
(一)宋建忠与九象公司员工吴某的记录显示,吴某2019年7月5日向宋建忠发送了《宋建忠2018业务提成明细》要求宋建忠确认。宋建忠询问2017年、2019年还有提成未支付,吴某回复称,还有很大一部分没有收齐项目款。2019年10月11日,吴某称,17和19年的在核对,18年的提成,宋建忠之前预支的1万,还不够冲销(许多项目款还没回款),18年提成核算表,之前让核算专员温依晴发过了。宋建忠后即要求将17和19的一起核对。
(二)2020年1月16日,宋建忠与九象公司吴某、谢某对账。
第一个项目: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华星光电B地块智慧工地。宋建忠就上海宝冶项目对账时,称自己仅参与该项目的智慧工地部分,该部分的金额大概系25万元。吴某称,宋建忠仅能取得50%比例的提成。宋建忠询问吴某,这个比例50%从哪来的?吴某称,公司提成制度上有写。宋建忠主张,该项目的合同总金额系286916+60940元,其并不认可50%的提成比
例。吴某称,该项目是公司的客户,宋建忠仅对接过一次。宋建忠反驳,其应取得100%比例提成,因为他对接了该项目部分的所有,并发送了确认函。宋建忠在谈及后续大型低速风动建筑工程项目时(录音文字整理稿第20页),提到该项目由两个合同,第一个初步合同是286916元+60940元,该部分宋建忠应取得提成,剩下的部分由于宋建忠没有跟进,故无需计算提成。吴某回复,现在算的是总提成31345元,但宋建忠对此不予认可。
第二个项目:科技八路快速通道。吴某称,该项目包含智慧工地软、硬件部分及动画(动画类观摩会视频)、观摩会(观摩会质量安全答系统)、动态样板引入系统、动画影视系统(工艺动画演示)以及VR(VR基础版硬、软件),合同总金额系425000元,但应当扣除差旅费用30000元+业务费用10000元+招待费用6000元,提成比例100%。宋建忠首先对差旅费用予以否认,并认为差旅费用包含在制作费用中。其次,其称招待费用只有3500元,属于业务开发费用,与项目没有关系。再者,他对提成比例及观摩会质量安全答系统、VR基础版硬软件三部分的提成点均无异议,但认为动态样板引入系统、动画类观摩会视频、动画影视系统提成点应为6%。吴某称,动画类观摩会视频在结算时合同总额打了折,打折后价格达不到12000元。宋建忠回应,打折的是智慧工程,不是该视频。吴某回应,已记录下宋建忠的要求。
第三个项目:招行前海经贸三期。吴某称该项目去年做了30多万,截至目前回款12500元,该12500元属于产值。宋建忠回复,其对费用25000元有异议,而且其主张该项目的提成比例100%。吴某回应,已记下宋建总关于提成比例及费用25000元异议的要求,等项目回款了可给宋建忠发对应提成。
第四个项目:碧桂园三期(碧桂园三期总部大厦)。吴某称,该项目18年完工产值382438元,没有回款。宋建忠主张提成比例为100%,不同意九象公司主张的25%提成比例。吴某回应,同意宋建忠提成比例100%的要求,但因项目未回款,所以宋建忠需要等待。宋建忠认为,九象公司之所以在提成部分算出了负数,系旨在通过克扣宋建忠的提成以弥补公司亏损。
第五个项目:河源项目。吴某称,由于该项目是纯外包的,故外包商务费用35000元+客户费用5000元,一共40000元,所以实际结算金额为10000元乘以宋建忠的提成点数。宋建忠回应,不是这么提的,其应当拿合同总金额的提成而非纯利润的提成,且提成比例应系100%,提成点5%。吴某回应,OK。
第六个项目:岗厦北(岗厦北安全警示片)。宋建忠主张,首先,业务费因未经其确认,故
其并不认可。其次,其确认合同总金额,但该项目的提成比例应为100%。吴某确认宋建忠的提成比例,但询问其是否对提成点有异议。最后,宋建忠表示,该项目动画单价是200每秒(一分钟12000元),提成点应为8%,而非6.5%。吴某对宋建忠的要求予以确认。宋建忠继续主张,关于该项目,其做的是环幕和地幕,总金额是14万元。宋建忠质疑,这个费用3万元是什么费用,因为宋建忠没有与客户谈费用就直接与客户签署了相关合同,故宋建忠对有效合同额不承认。除此之外,宋建忠对提成点、提成比例均不认可。
第七个项目:南山防水(投标视频)。宋建忠主张,其离职前项目已完成、已回款,费用没有问题,提成比例100%,提成点6个点。吴某对此予以否认,并称该项目系7月份回款的,而宋建忠系4月份离职的。宋建忠驳斥,其在离职前已经完成该项目所有手续,故其不认可50%提成比例,并认为其应取得的提成比例系100%,但其认可提成点6%。吴某确认宋建忠的需求,并同意提成比例100%。
第八个项目:大型低速风动建筑工程(VR基础版软件)。宋建忠确认该项目的合同金额为24000元、提成比例100%。吴某确认宋建忠的主张,但要求宋建忠提供客户的。宋建忠答复称,其已经提供过给交接人员。吴某回复,好。
第九个项目:长沙地铁6号线中路段。吴某询问宋建忠,是否认可提成点以及提成比例。宋建忠对提成点予以认可,但主张提成比例应为100%。
第十个项目:三亚。宋建忠与吴某均确认,该项目提成比例100%。至于提成点,宋建忠询问,这个带采购的提成点算8%,是不是算高了。吴某回复,带采的部分是按照扣除带采金额之后算8%的提成,只有软件项目才能如斯计算。
第十一个项目:赣深铁路。吴某称,该项目回款6万元,分为1万元及5万元。宋建忠回复,该项目提成比例100%,提成点6%,因为这个项目是12000一分钟。宋建忠在与吴某后续的谈话中提到(录音文字整理稿第28页),(该项目)2019年4月17号开的发票……数字工行7月17号收入5万,这5万块钱就是之前的5万……这是一个甲方,两个项目。
发布评论